主角叫叛逆的青春的小说是《叛逆的青春》,它的作者是叛逆的青春所编写的都市异能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那里踢球。”晓秋说完便埋下头继续做她的三角几何。雪梅喜欢看男孩子的腿在晓秋看来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她想雪梅看惯了父亲的残腿,当然就会对自然的、健康的腿格外感兴趣。看就看呗,又不会看少了一块肉。可能是因...
精彩章节试读:
得意。因为她不仅长大了,还长成了个女人。一想到这一点,看着自己隐隐酸胀着的、正在发育中的圆鼓鼓的小胸脯子,她便是一阵战栗,一阵冷,一阵热,难以言表的冲动和渴望好像全身遍布着无数张不停蠕动的小嘴,从里向外啃着、吻着、吮吸着,说不清是痒是痛。最近她常常想起郎大坤,就连小时候他踢了自己一脚的事,现在想起来也别有一番滋味。
“不是冤家不聚头。”她这样解释。所以她一听到晓秋说郎大坤在操场上踢球,就立刻坐不住了。她从座位上弹起来,书桌上摊着的本子也顾不上收拾就冲出了门,向操场跑去。
从那天开始,雪梅天天去看球。可是因为她一个人孤零零坐在那里,不像是在看球,倒像是让踢球的男孩子们去看她。也觉得太露骨,便强拉了晓秋一起去,只当是散步聊天,就没人注意了。晓秋基本上什么事都顺着她,这件事也不例外,去就去了。但她手里老拿着一本书,等雪梅坐下来看着球场发呆的时候,她就坐在秋千上读那本英文原版的《雾都孤儿》。
这一天她正在读着书,忽然从书页底下看见了一双脚——穿着雪白的球鞋、白色长及膝盖的球袜,然后是那一双让雪梅两眼都瞪酸了的颀长健美的腿。晓秋抬起头,果然是郎大坤站在她面前了。晓秋便合上书站起来问他什么事?当然还有一根手指夹在刚才看到的那一页上。她正读到孤儿奥立弗在棺材店干着替人送殡的活儿来糊口,所以两眼泪汪汪的。雪梅这时已经紧张得透不过气来。也不知怎的,她看到郎大坤向她们走来的时候就已经脚底发麻,膝盖酸软,脸上一阵阵热上来,呼吸也不均匀了。这时郎大坤跑得浑身是汗,汗水又被自己的体热蒸出些气味儿来了。男孩子的汗味儿和女孩子的完全不同。雪梅只觉得一阵眩晕,像乘坐电梯从底层一直上到三十三层猛然停下的感觉。
郎大坤开始说话了,却不是对雪梅,而是对宁晓秋:“我到处找你,你倒躲在这里看闲书!你知道吗,老师说下个月校庆演出让咱们班出一个节目。我想,相声、小品、三句半,连合唱都是老套子,没劲,咱们的节目最好是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