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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错了闹钟,我七点半就到了办公室。错过了早高峰的地铁,早餐铺的炊烟还没来得及升起,空气纯净度达到了我成为社畜后的最佳值,甚至从楼下大厅保安大哥身边路过的一瞬间,我都能闻到他身上隐隐约约散发出清新的黑人牙膏味。
就是这么一个万籁俱寂的早晨,在我到达自己工位前,我的直属上司,蓝兰兰的办公室里开到最大档的昏黄台灯光,已经穿过透明玻璃和刚升起不久的太阳肩并肩了。
据说整栋大楼都没有人知道他具体的上班时间。
蓝兰兰,不姓蓝,且性别为男,我们私下叫他外号,当面叫他的英文名Jerry,所以我其实已经不记得他的真实姓名了。之所以取这个昵称,是因为他的挚爱之色——蓝色。他一年四季都穿蓝色,蓝色T恤,蓝色羽绒服,蓝色球鞋,湖蓝,天蓝,靛蓝,宝蓝全部穿一遍,可见他对蓝色的执着连交通信号灯都会自我怀疑。再加上他对我们的通勤记录就像一位10岁小女孩对洋娃娃裙子上的瑕疵一样敏感脆弱,我们都一致同意“兰兰”这个花名。
听见动静,蓝兰兰像幽灵一样绕到我的工位后,面前乌黑的电脑屏幕里反射出他推了推自己宝蓝色边框的眼镜。我赶紧转过头打招呼:“早上好,Jerry!”
他点了点头,左手抱在胸前,右手拳头支起他精致的脑袋,目光在我脸上来回看,最后吐出两个字“不错”,就转身走回他昏黄的灯光里了,宛若深宫里对宫女满意度还挺高的嬷嬷,我甚至怀疑他说“不错”这两个字的时候还翘了一下兰花指。
坐在我对面的疾风女子可可是在公司干了三年的“老员工”,来这儿之前是一所外国语大学数学系的学生。即便她才干三年我依然形容她是“老员工”,因为她本人对现状极其满意,觉得当下的工作可以持续到她死的前一天。这时候,丰华的前途在她那儿就变得尤为重要,以至于她常常为了更好的方案跟Jerry据理力争,疯起来连总监都骂。正因为如此,她就成了整片办公区的隐形势力,无时无刻不在敲打我们工作中的小心思。
我曾经鼓起勇气问她,在外国语大学学数学是一种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