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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突然传来一阵打斗声。
樱槿夕赶紧缩在隐蔽处,只见不远处一群人正打得你死我活。
“咦,那不是那天那个帅哥么?”樱槿夕突然发现正被黑衣人围攻的人正是那天救了她的男人。
那男人身上穿得衣服被鲜血染红,不知自己的还是敌人的,看得樱槿夕一阵心惊。
“这,古代人还真是刚啊……”樱槿夕心生感慨,眼看着男人身边最后一个侍卫就要倒地,她从自己买的一堆小玩意里挑出了一串铃铛。
小贩说铃铛是从西域进过来的,名叫见风铃,只要一摇,就会响很久,她觉得挺稀奇的,便买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樱槿夕绕过围墙,把铃铛使劲的给丢了出去,铃铛落地,一连串清脆的响声响彻这安静的街道。
“不好!有人!”
估计是那群黑衣人做贼心虚,一听见这不小的动静,立马分了一部分人追了过去。
男人找准时机,逃离了黑衣人的包围,而他身边最后一个侍卫,为了保护主子安全撤离,中剑倒下了。
江湖鱼江湖去,樱槿夕本不欲多管闲事,但是一想到那男人踉跄的步伐,她怎么也迈不开步伐。
“算了,救人救到底,就当是还他人情了!”樱槿夕咬牙,把手中的东西全给扔了,顺着地上的血迹追了过去,还顺便把两人的行踪稍微掩饰了一下。
半个时辰后。
樱槿夕在一处隐蔽的角落找到了已经昏迷不醒的秦邶夜。
樱槿夕扶着膝盖,喘得不行:“呼,妈的,你还真能跑,都快跑到郊区了,类似我了!”
抱怨归抱怨,樱槿夕还是寻了个破土地庙,把男人给挪到了里面,又从周围摘了点草药,嚼碎了敷在男人伤口处。
“身材真不错……看着脸蛋挺羸弱的,没想到身材这么有料,八块腹肌啊……”樱槿夕一边救人,还不忘占人便宜,敷药的过程,还顺手摸了把男人的腹肌。
秦邶夜一睁开眼睛,便看到一个女人正把玩着自己的腹肌,脸立马黑了。
“你,咳咳咳,你在干什么?!”
“救你啊!”樱槿夕理直气壮地缩回手:“刚给你敷了药,血已经止住了。摆着这副臭脸干什么,你就是真的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的?一句谢谢也不说?”
秦邶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