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袋里,顺手捡起来一把钢刀,但又扔了下去,这是红衣门独特的武器,红色的刀身,白色的刀刃,一看就知道是红衣门的东西,自己带着这些东西,无亦于引麻烦上门。
又四处看了一下,一个衣服料子比较好的家伙,手伸在了一个同伴的身体下面,难道,他手里有什么别人想得到的东西不成。任遥又偷摸的向四处看了一眼,确定没有人出现后,快步走了过去,推开那个尸体,看到那个人手里紧紧握着的一个东西。
一块带着血迹的黄色缎子包着的一个长方形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他这么想保护好这个东西,看来,一定是什么宝物了。任遥看到后,便开始抢死尸手里的那个东西,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那个东西给拿了出来。
“送……送……到……王……王城……”那汉子突然抬起头,嘴里一边吐着血,一边说道,可是,还没说完,便又趴了下去。他的这一下,倒是把任遥给吓得坐在了地上,从死人手里抢东西,他还是第一次。
送去王城?王城什么地方?看你们这么急,拼死保护,我也是王子,收了。
任遥向来都这样,见好就收,挣了钱就跑。这次,也没例外,收好这个宝贝,把带着血迹的黄缎子给扔这了,看一眼满地的尸体,连人带马,没有一个活的。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快速的没入了道旁的丛林里。
这就是江湖,一个充满血腥的另一世界。这里的人们在活在帝国的律法之外,死在刀剑之中,他们豪爽,他们不缺钱,也不缺女人,每天都过着刀头舔血的日了。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随时准备让别人取走,但是,他们爽了,乐了,就像这些人,死得多痛快。一辈子,就这样完事了。
想要爽,想要不被人杀,想不被土匪抢,就得身入江湖,然后,练比那个白衣女子还牛的武功。去杀别人,去抢别人,反正江湖上也没有什么成套的法规吧。这是任遥离宫十年后最疯狂的一个想法。
任遥在山林里一边走着,一边想着,现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去。看了看自己的钱袋子,已经被钱装满了,现在,这些钱,如果给一户普通的人家,足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