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
李明亮想找个机会对周小凤做个说明,想对她说自己不过是喜欢她,并没有别的意思,让她别有太大的心理负担。没有别的意思,是说他没有不洁的对她的性幻想,想对她怎么样。他想否认那一点,强调只是很美好地在喜欢她。
李明亮写了一张纸条,在没有人的时候偷偷放在了周小凤的文具盒里,纸条上写了时间和地点,想约她到校园外面去谈一谈。
在约定的地点,李明亮等了整整一个晚上,最终也没有看见周小凤的影子。在那个初春的夜里,他在离中学不远的一座桥上焦虑不安地来回走着,看着不远处县城的灰淡灯火,看着在夜色里灰黑一片的树林和田野,呆呆地看了很久。他明明知道周小凤不太可能再来了,却还是固执地等了下去,因为纸条上写了“不见不散”,他得守信用。后来他冷得实在受不住了,就找了一个打麦场上的麦垛,弄了些麦秸盖到身上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早上,李明亮冻感冒了,头重脚轻,浑身发热,恍恍惚惚地回到了学校。他可以早一些回学校,叫醒门卫也是可以,但为了自我惩罚,硬是在外面待了一个晚上。那个失意的夜晚让他感到自己是真的喜欢上了周小凤。真心喜欢一个人是多么美好啊,那种美好仿佛终于让他找到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人活着的意义。当然,那是一种内心的体验,一种精神上的、想象式的美好。在现实中的他发着高烧——据同宿舍的同学说,他被烧得在梦中胡话连篇。
一周后,李明亮分析了爱与喜欢周小凤的心理,真诚且坦白地写了足足有十张信纸。在那封长信中,他写到莫名对她的喜欢,并且强调了喜欢并不是爱。其实那就是爱,是他受挫后想找个台阶下,是他无力的辩白,也可以说是一种虚伪表现。人在现实中很难不虚伪,但李明亮想要做个真诚的人。他傻兮兮地在信上写了对她的感受,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写了一遍。大概是说,他喜欢周小凤生机勃勃的马尾辫,喜欢她的大脸和俏丽的眉眼,喜欢她的细腰、粗腿、丰臀,喜欢她踮着脚尖走路时怪怪的带劲的样子。李明亮说,他喜欢周小凤是从内心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