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陶姿林以宸的书名叫《不悔那时初相遇》,它的作者是不悔那时初相遇所编写的现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了好久,才喘匀了气。“以宸,南城今天下雪了。”电话里静默了一瞬,男人语气冷了下来:“你打电话来就为了说这个?我人在南城,看得见。”陶姿握紧了手机,目光凝在几步外男人的侧颜上,隐约间还能看到他的不...
精彩章节试读:
步步朝医院走去。
看着两人相称的背影,陶姿鬼使神差的给他打去了电话。
只见前方男人掏出手机,放到耳边。
紧接着,陶姿的耳边也响起了一道男声:“桃子,怎么了?”
曾几何时,陶姿最喜欢林以宸这么叫她,简简单单两个字充满了柔情。
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听起来却好像冷水泼在心间。
没得到回答,林以宸又喊了声:“桃子?”
陶姿回过神,连忙开口,却被冷风呛了下,咳嗽了好久,才喘匀了气。
“以宸,南城今天下雪了。”
电话里静默了一瞬,男人语气冷了下来:“你打电话来就为了说这个?我人在南城,看得见。”
陶姿握紧了手机,目光凝在几步外男人的侧颜上,隐约间还能看到他的不耐。
她心里苦涩,声音依旧轻柔:“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回家?”
林以宸沉默了瞬:“忙,今晚我会回去。”
听出他的逃避,陶姿赶在电话被挂断前一秒问了句:“以宸,我们现在算是什么?”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然后就传来挂断声响。
风裹着雪吹在身上。
远处,林以宸和那个陌生女人的身影也慢慢淹没在人潮之中。
陶姿慢慢垂下了眸,其实她知道的,连他和别的女人混在一起,她都心知肚明。
可惜她没资格问,因为除了七年前林以宸那句空口无凭的承诺,她什么都没有。
她,连女朋友都不是!
从超市买了一堆林以宸爱吃的菜,陶姿才回了合江别墅。
她家境殷实,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却在跟着林以宸的这七年学会了洗衣做饭。
一道又一道冒着热气的菜摆上桌,林以宸也如约回来,还帮她包了饺子。
餐桌上,菜泛着热气。
陶姿看着摆弄手机,脸上挂着舒缓笑意的林以宸,只觉得嘴里的饺子生硬难咽。
莫名的,白天在医院看到的场景涌上脑海,她装作不在意的问:“你在看什么?”
林以宸闻声皱眉:“你是在查岗?”
陶姿张了张嘴,想否认。
就听林以宸又说:“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像个泼妇!”
话落,他起身朝楼上走去!
望着他挺直的背影,陶姿再忍不住高声发问:“七年前你说公司上市会娶我,现在还算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