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角是张远,幕思雅的书名叫《非凡狂徒》,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混过的小狼创作的都市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同学。她叫陶嫣嫣,家里面也不富裕。在她高中的时候她爸因为过失杀人而被判了刑,或许因为她跟我的经历有些相似,所以她是以前班上唯一愿意跟我说话的人,我们关系也不错。我将车停在她面前,然后打开车窗对她说...
精彩章节试读:
她背影,我伸手摸了摸鼻子,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刚才我想着她是我大学四年的同学,所以想帮她一下。而且如果由我给华叔提她这个业务,虽不说最后一定成功,但华叔肯定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多考虑一下这个业务,那成功的几率最后也要大上许多。
现在是她自己放弃了这个大好的机会。我估计她进去也见不到华叔,毕竟华叔在公司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到的。
更别说她这种跑业务的了。
不过我也没有生气,毕竟人都是现实的,有价值才能得到别人的热情。没价值,那只是一个不相识的路人,这就是现实的社会关系。
我开车回家取了资料就来公司接华叔回家吃饭。
在车上我向华叔问了一句幕思雅谈的那个业务的事,想知道华叔到底见她没有。
“怎么?你认识她?”华叔坐在副驾驶上对我问道。
我开着车点了点头说,“算是以前的一个同学吧。”
“那个女孩也够执着的,穿着高跟鞋在办公室外面站着等了我四个小时。不过她的那个业务我们华润不做,虽然数额不大,但亏损的风险挺大的。他们公司知道我们华润不会做,所以才派这样没经验的小丫头过来再试试。”华叔笑着说道。
我点了点头,也没有继续问下去。毕竟我可是给了她机会的,是她自己不珍惜。而且我也不想华润亏钱。
“小远,你告诉叔你是不是喜欢她啊?如果是的话那叔就答应她做这单业务。”华叔对我问道。
我望着华叔笑着说就是普通的同学,不用帮她什么的。
回到家,我找出了以前我在大学时写的那本日记,里面还清楚的写有当初我对幕思雅的爱意。这本日记我并没有扔,因为我一直想送给幕思雅来着,可一直也没有找到机会,或许这次可以借曹振华结婚的机会把这本日记给她以此来了却我多年的心愿。
时间一天天的过,很快就到了22号班长曹振华结婚的日子。
其实他结婚我是可以不去的,毕竟他都没有通知我。但幕思雅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明知道又不去那不合适,而且我也想将日记送给她。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就开着车去了华阳饭店。在一个公交站台我又遇到了一个当初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