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陆晓砚阿姨的小说叫做《给女巫打工的日子》,本小说的作者是江三千先生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前,也便硬着头皮吃了下去。甚至还吃到一根没折断的刺,扎破了他的舌苔,把陆晓砚难受的不行。“别墨迹了,快点得!”后面的晨仔开始催促。陆晓砚忍着苦涩,那花吃到肚子里有股火热升了上来,陆晓砚感觉自己会中...
精彩章节试读:
色的烤肉,喝着血色大乌苏,老兰就陆晓砚高昌古城的经历讲了一个故事。
这故事是老兰听来的,在一些灵异圈子里传说。欧美文化里的鬼怪多半是吸血鬼和狼人,在影视作品爆发的年代,这两种生物被渲染的形形色色,只是谁都没见过其庐山真面目。且说,美国有一哥们特爱探险。总喜欢往稀奇古怪的地方钻。资本主义国家吗,在满足了物质需求后总有些别的追求,这哥们的探险精神爆发后,来到了埃及还是埃塞俄比亚的什么地方的一个地洞中。
类似《古墓丽影》中的场景,这哥们兴致勃勃的探索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地方不是你该来的,快点走。原话是英语,只是老兰翻译过来后成了这个样子,据说这哥们在地洞中还发现了新鲜的血迹,后来又拉了一帮人来时,却什么都没有。推测下来,据说这地方有吸血鬼。
陆晓砚听完故事后,翻了翻白眼,说:“老兰你这故事一点都不灵异,还不如电影好看。”
老兰拍着桌子叫嚷:“他妈老子讲的是真事,又不是写小说。你得自己体会好不。”
晨仔也在旁边起哄说老兰的故事烂爆了,不具有参考性还不如陆晓砚的亲身经历来的有趣。
老兰点了一支烟:“那给你们说个真人真事,尼古拉斯凯奇知道吧。”看俩人点头后,吐了口烟,“这哥们四十多岁的时候事业如日中天,演的都是好莱坞大片,但是你们知道不知道有段时间这哥们从荧幕上消失了。”
“据说这哥们就是遇上了一些比较灵异的事,后来你看他演的一些片子大多跟鬼啊,恶魔啊有关,难道还看不出来?”
“尼古拉斯凯奇我知道,后来演的那些神鬼的故事大多是烂片,这个我就不评价了,这都扯上关系的话,好吧,老兰我也是服了你了。”陆晓砚毕竟是编导科班出身。对于一些电影和明星还是熟悉的。
“跟你就说不到一块去,难怪找不到对象。”
“我去,老兰,不带这样的!”
一场酒在几人的嬉笑打闹中过去,虽然老兰的故事不精彩也不传奇,但这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在告诉还年轻的陆晓砚,这个世上是有一些不可知的东西存在的。而他,要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