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小时候那些蛋疼的事儿的小说叫做《小时候那些蛋疼的事儿》,本小说的作者是威利所编写的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来一看,气不打一处来:“你干嘛把我老爸的大裤衩拿来了?”我把大裤衩朝身上一套,整个人都不见了。林子不好意思地说:“你爸妈都在堂屋,我进不去,见外面晾着一条,就拿了过来,凑合着穿吧!”我在里面瓮声瓮...
精彩章节试读:
住在农村,但不偏僻,离县城只有十几里地,但村子不在公路边,走出去还有点距离。夏天的时候,每天都有人用自行车驮着冰棍到我们村叫卖,那时候的冰棍真的是棍,我常常试图咬一口美美嚼上一嚼,但每次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拿它没办法,只好一点一点的舔。每天能吃到一根冰棍绝对是件幸福的事情。
那时候的冰棍五分钱一根,用纸包的,由于爱屋及乌,那张外面的纸看起来很是顺眼,没冰棍吃的时候,只要瞟一眼那包装纸,就感到晾丝丝的透心凉。每次从卖冰棍的手中接过冰棍,都感觉接过一件神圣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纸,小心翼翼地舔着,有时候怕舔着舔着冰棍和木棍脱落,还特意拿一碗,很认真地把冰棍放在碗里,等到吃完冰棍,然后把碗里的冰棍水仔细舔一舔。
装冰棍一般是用泡沫箱子,还有那种类似于现在装饭菜的保暖壶,里面用棉袄厚厚地裹上一层,可以延迟冰棍的融化时间,那个时候我有些搞不懂,甚至感到有些神奇,棉袄是天冷的时候穿的,一穿上就热乎乎的,为什么冰棍穿上就不会化,后来我终于搞懂了,有一次我接过冰棍,看见冰棍全身冒着热气,顿然醒悟,是的,冰棍被棉袄焐热了,热的冒白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冰棍也怕冷。知道这个秘密后,我立刻买了两根冰棍,吃掉一根,剩下的一根留到晚上睡觉的时候享用,我跑回家,把剩下的那根用我的小棉袄包了起来。晚上吃完饭,我兴致勃勃跑去吃冰棍,打开棉袄一看,傻眼了,只剩下了一根木棍,我家那只猫蹲在旁边冲我喵喵的叫着,我火冒三丈,一把抓起猫,左右开弓:“让你吃老子的冰棍,让你吃老子的冰棍……”
卖冰棍的一般是临近中午的时候来,那时候几乎全村的小孩子都会被集中起来,我们边吃冰棍边偷偷商量去哪里游泳,游泳这件事是父母严令禁止的,我们商量的时候一般都是眼神交流,几个人只要挤下眼,就知道要去哪里了,这事不能声张,只要被一个大人知道,我们就会全军覆没。眼神交流完毕后,我们假装无所事事地舔着冰棍,分开走,然后在指定地方相见,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