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齐格瓦鲁伯森的小说叫做《御剑妖》,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无边风月创作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方就是一单没干完不能跳过去接下一单。当初接这任务的时候为了庆祝自己晋升,老板说可以让他自由选择一次任务。他一心只往奖励栏里头最高的挑――反正这年头杀手又不是凭一身蛮力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地搏命,靠的是大脑...
精彩章节试读:
提前到了三分钟已在屋檐下站着,
“报告长官,昨天属下和鲁伯森去喝酒的地方也是这家,位于二水路的总店。”这里的调调儿比那家嘈杂不休的好了不少。
“是么,巧噢。”她走到门口,看这位下属――不对,应该说男士――居然不帮女士开门,笑了笑自己开门先进去。她悄声道:“今晚你别再叫我长官了,给别人听见很尴尬。以后私下也别叫。”
胡闲举双手赞成,“属下十分赞同,也十分高兴。”
“你也别称自己属下属下的,说个我字多省劲啊。”
“嗯嗯……”他心里乐开了花。
同一个名字的店,里头吃的喝的看的都一样,但感觉就是不同。自从胡闲不再叫她长官后感觉与她更加亲近,即使说的尽是些不远不近的话题,就这样也比平时拉近了若干光年的距离。他心里想了不止七八十回:这样的女孩儿肩上怎么会比自己多出那么多星星?
胡闲拿出货比三十家最后脱颖而出的礼物,放到苏青眉桌前靠她右手侧,“打开看看,一个有趣的小玩意儿。”
她双眼圆睁小口微张,露出像通知她中奖一样的表情,“给我的?有趣的小玩意儿?”拿起礼物把玩着精美的包装,边笑望着他边把包装拆开。里面是只紫中透绿的木质手镯,表面充满螺旋状的起伏的圆滑棱角。这手镯乍看不怎么地,越看越精致小巧。“很漂亮,谢谢你。那我就收下戴上喽?”
“这手镯是活的……”他还没说完她吓了一跳,马上把手镯放在桌上,用专注的目光低头来回扫视。第一次看她这种自然流露的女人味,他不禁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解释道:“这是植物,每天喂它喝点水,记得要帮它挠挠痒,像这样……”他示范着用手指去挠。那只手镯禁不住痒全身微微发颤起来;本来是个O,一会儿拉成个0,一会又扭成了8,最后变成了@就再也不动了,估计是笑瘫了。
“呵呵……你看它这副赖皮模样,好有意思啊!”她拿起手镯轻轻抚摸。手镯兄被十只玉指摸得又一抖一抖起来,似有无限快意,最后大抖几下再次昏死过去,任凭怎么Tiao逗套弄再不动了。听老板说,杀手的级别到了一定程度后组织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