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美利坚小镇的小说叫做《放开那个原始人》,是作者长腿大叔所编写的玄幻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天早上使用‘贴山靠’,全力撞击一百下,只要是没有下大雨和其他突发大事,这个训练科目牛旭从来都没有中断过。仔细去看的话,可以清楚的看到,原本平整的石壁上,已经被撞的微微的凹陷了下去。连续的一百个撞击...
精彩章节试读:
获得别人足够的尊敬,那么必须拥有着足够强大的实力;去原始时代的确是充满了众多未知的危险,但是他根本就别无选择。
按照目前的食量,就算每天三顿食物中,只吃上一顿炖猪脚,那条看似巨大的猪前腿,也不过只能再吃上一个礼拜的时间;也就是说,要想保持住如今的这种实力增长速度,他必须想把法再弄点类似的食物回来。
甚至牛旭还在盘算着,要是早晚两顿的食物,全部吃这些肉类,每天提升的速度应该还会快上一点……
从桌子里翻找出一张白纸,牛旭做着再次去趟原始时代的计划:首先要是靠着自己的实力,亲自去原始时代狩猎获取肉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讲实话,让他与原始时代的那个小部落中,未成年的小崽子打上一场,牛旭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就连部落的首领魁,那个号称着部落实力最强的战士,都在狩猎的过程中受了重伤。
牛旭不认为自己亲自动手,会取的更好的结果,怕是在那种像大象一样的凶兽野猪面前,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直接就会被秒杀了。
所以根据无数穿越小说中,那些先辈们的优秀经验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现代社会中的工业和生活用品,去直接与那些原始部落进行贸易。
这种位面贸易的暴利最是让人兴奋了,来回一次要是没有几百上千倍的利润,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
那么去原始时代进行贸易,该带点什么东西去了?
到了这个时候,牛旭才发现自己对那里的了解程度,实在是少得可怜,根本不知道那边对于哪些物资,才是最为需求的。
牛旭干脆的决定了,每种东西的的份量都少带上一点,但是尽可能的多带一些种类;他将想到的东西,一一的写在了坐上的白纸上:食盐、茶叶、味精、铁锅、菜刀……
写完后清点了一下,足有十来二十个种类,至于为什么都是这些不值钱的小东西,那主要是牛旭考虑到自己账户上,那点可怜的余额,实在买不起像样点的东西。
最后当牛旭打算将单子收起来的时候,不知道出于何种,自己也不能理解的奇怪心思,飞快的在白纸上添加了一条:女性服装一套,含内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