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流火》由罗毅祥所编写的玄幻奇幻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流火,内容主要讲述:思。后来有一位细心的灿族人发现,通灵兽兽角上的黑气已经尽数消失,于是民众又都欢腾了起来,事实上灾难并没有到来。星耿这时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将头上的火水擦得干干净净。不过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这...
精彩章节试读:
灵师终身都不能结婚,陪伴他们的只有那黑漆漆的时而显灵时而不显灵的通灵手杖。
当时的我,曾以为,要成为合格的通灵师继承人必定是资质甚佳的人选,至少在各方面的天赋都异于常人,甚至可以说是个天才。而我,虽然算不上天才,但还是有一些天赋的,这种天赋在许多时候能让我轻松地学会别人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学会的东西,在我心底,自忖也应该算是半个灿族的天才,所以也翘首地期盼那黑漆漆的通灵手杖能敲到自己的头上来。其实我想继承通灵师的想法很单纯,因为我觉得那根手杖拿在手中特别地帅气。再加上通灵师的的那身打扮:戴着黑色的高筒帽,系着火红的领结,穿着白色的衬衣,外套一件长及膝盖的黑色燕尾风衣,脚穿一双高高的、黑色的登山靴,左右两边分别缀上四颗银色的、拇指大小的金属钮扣,在流火的辉映中,还会刺痛人的眼睛。即使如此,人们依然将它奉为偶像,捧为神灵。这是我唯一一件与其他小伙伴们同气连枝的地方,他们也非常渴望成为通灵师的继承人,而答案与我的如出一辙,为了那根黑漆漆的通灵手杖和那身帅气到无以复加的通灵师服饰。
但是这个愿望很快就被打消掉了,不是因为当选通灵师继承人几率渺茫,而是不能接受那条几近荒谬的规定:凡通灵师不能结婚。
当时天真单纯到白痴的我认为,如果我继承了通灵师之位,还是会结婚,因为结婚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我喜欢女孩,渴望获得她们的亲睐,更希望最终能得到她们的爱。而被我捧为偶像或者奉为神灵的通灵师之位,也仅仅是拿着手杖穿上衣服,然后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昂首挺胸,乜斜着眼,在众多女孩子们的尖叫声和鼓掌声中望向远方。这个无数次幻想中的情节,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这么幼稚,说出来别人都不会相信,但我当时就是这样的想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情节,攀上权力的最高峰,让众多的人仰视自已,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我这个年纪,正是处于对异性有一种朦胧的好感,憧憬着美丽的爱情,渴望和异性接近的时候,有这种想法,也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