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是小说《遇见,再也不见》这本小说的主角,作者是芸莱,小说主要的讲的是:压在身下,露出了修长的腿,异常的白也很光滑,像象牙一样白一样光滑,就连脚趾排列得都很整齐、漂亮。 罗程锦耳根有些潮红,心头微微发热,心里像跳进了两只兔子,两只相恋的免子在折腾着,多巴胺在体内...
精彩章节试读:
到当地最好的一家贵族幼儿园,在那里大多都是金发碧眼的孩子,起初罗程锦很难跟他们相处,后来没有了语言的障碍,罗程锦一点点开始跟他们成了朋友。
不过有个叫顾秋的假小子跟罗程锦相处地最好,成了罗程锦最铁的“哥们”。
文华把罗程锦的每一个周末都安排得满满的,学乐器,学骑马,学打高尔夫球,还参加了橄榄球队,并且开始练习跆拳道,罗程锦对跆拳道造诣颇深,十岁的时候腰间就系上了黑带,那是一起学习的孩子望尘莫及的。
记得一次罗程锦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腿骨摔断了,打上了厚重的石膏,文华妈妈每天背着自己上楼、下楼,接自己上学、放学,上厕所,洗澡,穿衣服每一小事都要文华妈妈帮忙。
罗程锦趴在文华妈妈的背上,觉得很温暖,跟文华妈妈的心贴得很近,从来没有得到过母爱的罗程锦的心被文华妈妈融化了,像一块软糖,变得很柔软也很甜蜜,非常粘人,开始粘着文华妈妈。
岁月像一块橡皮擦,一点点擦去了罗程锦的过去,不能存在的过去,也无法存在的过去。擦去的还要补上来,擦去的那段记忆有些苦涩,像一杯凉透的咖啡,而补好的那段记忆堪称完美、豪华。
罗程锦就是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幸运儿,出生在美国富有的华人家庭,一直在美国长大,在贵族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完成学业,他是罗浩天和文华的独子,填补的记忆犹如一杯加了蜂蜜的果汁,是如此的甜甜蜜蜜
每年过生日的时候罗程锦都会收到一份来自中国的礼物,那是素未谋面的爷爷寄来的礼物。
一直积攒下来的礼物已经装满了三个大箱子,在所有礼物里面罗程锦最喜欢一个木头玩具,是一匹可以摇动的木马,手工完成的,虽然做工不算很精细,却是意义非凡的礼物,罗程锦经常会拿出来摆弄着,木马已经磨得有些发亮。
木马是爷爷送给罗程锦的。
罗程锦看到了文华妈妈走出来,记忆突然短路,文华妈妈只是打个转又回去了。
罗程锦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