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俗

生而不俗连载中

生而不俗

标签:重生,总裁,仙侠来源:掌中云作者:易水寒春秋主角:高牧王菲菲

小说主人公是高牧王菲菲的小说是《生而不俗》,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易水寒春秋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娱乐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不但是对于他父母和妹妹,就是对于这个时代,高牧都有太大的超前优势了。 “小牧,你真的自学了电脑知识?我听说这电脑很难学的啊,都是外国话。”高建国在县长途汽车站工作的时候,单位里年前分配了一个大学生...

精彩章节试读:

不但是对于他父母和妹妹,就是对于这个时代,高牧都有太大的超前优势了。

“小牧,你真的自学了电脑知识?我听说这电脑很难学的啊,都是外国话。”

高建国在县长途汽车站工作的时候,单位里年前分配了一个大学生过来,听他说过这个电脑因为是外国人发明的,对国人来讲很难学。

高牧怎么可能靠自学,就能懂呢?

他又是从哪里弄来自学的书本、资料的?

“爸,电脑对于不懂的人来说,一开始是很难学,但只要学进去就不难了。再说了,我也不是完全自学的,马一鸣他大哥不是大学毕业了吗?很多电脑知识都是他教我的。”

高牧轻松的一笑,为了证明自己真懂电脑,又摆出了一个证据。

谎言一旦开始,不论是好是坏,不管它的初衷是如何,最终还是要用无数的谎言去掩饰,去证明的。

“原来是这样。”

高建国明白的点点头,对于大学生他有种莫名的信任,像高家这样祖上三代都是农民的家庭,更是对家里能出个大学生有很大的期待和痴迷。

“你们要是还不相信,我找个时间,带高露去十字街的蓝思网吧体验一把不就能证明了吗?”

蓝思网吧是他们这个县城最早、最大且目前唯一的网吧,可以说整个县城最懂电脑的一群人,一半都在这里了。

“我们相信你,好好教你妹妹就行。另外,我这里还有一瓶好酒,你什么时候给一鸣他爸拿去。”

高建国大出意外的给高牧夹了一块菜,只因为他有了一个简单的想法,以高牧目前的学习情况来看,考上大学的希望很小。

但是,假如高牧真的懂电脑,掌握了这样一门前沿的技术,至少对他以后找一份工作有大益处。

高牧淡淡的一笑,高建国要贡献出他舍不得喝的那瓶古井贡酒,其中不言而明的目的,他自然心知肚明。

明面上是给马一鸣的父亲送酒,其实针对的是马一鸣的哥哥,是为了让他在电脑这方面继续的传授高牧知识。

事情虽然是高牧杜撰的,但是高建国为了儿子的这份心思,却让他深深的感动。

高建国这个父亲虽然也有不少的小毛病,但是在为了这个家,为了自己的小孩方面,表现还是很优秀的。

只不过受制于能力,受制于现实,很多时候力所不能及罢了。

不过现在他回来了,这个家就由他来挑吧!

“酒还是你自己留着喝吧,以我和马一鸣的关系,根本就不需要这些。”高牧淡然的拒绝:“对了爸,你的自行车明天借我骑一天呗。”

“你要自行车干什么?”

“在家里待了两天,人都发霉了,我想明天去学校上课。时间紧迫,再不抓紧的话,我的大学梦可就真要破碎了。”高牧放下手中的筷子:“这不脚还没有好利索,所以骑车的话,会方便一些。”

“嗯,钥匙在我房间的抽屉里,自己去拿。”

高建国一听高牧是为了回学校读书的事情,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知道时间紧张,知道要高考,这短短的一句话,让高建国觉得曾经的高牧怕是真的回来了。

“哥,我怎么感觉你这几天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高露狐疑的盯着高牧,仔细的看个不停。

“是吗?那我变成什么人了,是变好人还是变坏人啊?”

高牧伸出一根手指,把快要贴到他脸上的高露额头给推了回去。

“嗯……”高露侧脸想了半天,才摇着头淡淡然的说道:“说不好,只感觉你似乎突然变得和从前了一样了。”

“是吗?”

高牧看着高露,满眼的宠溺,他不但回来了,还要改变一家人的人生轨迹。

……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我马上就到学校了……”

翌日清早,高牧愉快的骑着高建国的自行车,一路哼唱着朝学校而去。

经过高建国的特许,这两天自行车归他“驾驶”,让他重温了一把“永久载重”的结实。

“哎,可惜不是真摩托,不然就真爽了 ,来辆电瓶车也可以。可惜,可惜呀……”

看着偶尔才有一辆“天津大发”开过,还有永远不会堵车的街道,高牧很是感慨 ,十分羡慕在这样的街道上开车。

一个年代,有一个年代的好,在这世纪之交,虽然经济环境差一些,业余生活缺乏丰富多样性,生活物资相对匮乏一点。

但至少这没有雾霾的空气还是甜的, 水很清天很蓝,街道明明狭窄却显得十分的宽阔。

“棍子,你终于来了。”

高牧刚把自行车骑到车棚里,马一鸣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

“我靠,吓死宝宝了。下次能不能不要这么神出鬼没的,你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吗?”

高牧单手摸着自己的小心脏,律动着身体脖子,动感十足。

“你这个是什么动作,霹雳舞吗?”马一鸣满脸的好奇,已经忘记他来找高牧的原因了。

“错,这就是街舞。”

高牧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舞,反正就是电视里学来的耍酷动作。

马一鸣懵逼道:“街舞,什么意思,在大街上跳的舞蹈?”

“YES,你可以这么理解。”

高牧吹着口哨,得意洋洋的从马一鸣的身边走过。

“等等高牧,有这种舞蹈嘛?不会是你瞎编的吧?”

马一鸣快步跟上,他很想说高牧是在胡编乱造,可是高牧刚才的动作,又确实很酷。

这么酷的动作,他必须要学会啊!

“反正是一种很高端的舞蹈,很高,很高,以你的身高很难看到这么高的地方 。”

高牧赤裸裸的眼睛下斜了马一鸣一眼,他一米七五的身高,在一米六八的马一鸣面前,还是很有身高优势的。

“拉倒吧,街舞街舞,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在大街上跳舞。又不是在屋顶跳,以我高三一班舞蹈小王子杰克马的水准,学一个新舞蹈还不是小意思。”

马一鸣边追边喊,脸上的没贴牢的金子哐哐的掉。

“对不起,我不带男徒弟,一边呆着去吧您。”

高牧甩开想抓住他胳膊的马一鸣,双眼朝着周围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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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生而不俗点评:

生而不俗小说精彩章节免费试读(主角高牧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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