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李煜林昭月的小说叫《陛下你别误会,我跟皇后是清白的》,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豌豆君所编写的穿越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沈富贵回忆起那天的事情,还心有余悸,他向李煜忍不住赞叹:“李兄身残志坚,都这般模样仍旧不忘花丛,当真吾辈楷模!”都不行了,还忘不了杏春楼的姑娘,天下男人众多,又有哪一个能做到这般地步?这才是真正的骚客...
精彩章节试读:
李煜这般打扮出现在长安街,引起了不少人的主意,甚至有几个大家闺秀,捂嘴轻笑。
但李煜并不在乎,他现在一心只想把这出戏演完。
哒哒哒哒~!
这时,顺帝的车马队恰好从乾元门出来,行进的速度那叫一个飞快。
李煜头都大了,这还怎么赶在顺帝之前到家?
“李兄今日不同凡响,穿着越发别致。”
身后传来一道轻佻的声音,只见一位贵公子模样的人出现在李煜身后,李煜一眼便认出了此人,便是京城富商之子,沈富贵。
李家和沈家是世交,他和沈富贵从小一起长大,算得上臭味相投,经常鬼混在一起。
用沈富贵的话说,他们就是一起漂过昌的生死兄弟!
“沈兄,你可真是我的救星啊!!!”李煜眼眸一亮,心生一计,二话不说搂住了沈富贵的肩膀,“刚刚下值,咱们杏春楼去~~~”
杏春楼是京城最大的艺馆,沈富贵和李煜是杏春楼常客。
沈富贵上下打量李煜一眼,惊呼道:“佩服!佩服!李兄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还未进杏春楼提前就吧衣服脱好了,古往今来,何人有李兄这般觉悟!”
“基操勿六!”
李煜打了个哈哈。
“不过,李兄你还敢去杏花楼?”沈富贵眼神怪异地问道,“前几日你才说过,死都不去那种地方了。”
“杏花楼这种洗涤灵魂,升华节操的地方,本公子如何能轻易放弃?”李煜大大咧咧先一步跳上了沈富贵的马车,“来不及了,边走边说。”
沈富贵又是一阵赞叹,骚客当如斯!身残志坚,吾辈楷模!
杏春楼距离皇城不远,为了发展经济,这种场合在大乾的存在是合法的,而且,每年都交不少税银。
“李兄,难道你忘记了?自从你上次在杏春楼被人刺杀之后,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你天萎。”
沈富贵回忆起那天的事情,还心有余悸,他向李煜忍不住赞叹:“李兄身残志坚,都这般模样仍旧不忘花丛,当真吾辈楷模!”
都不行了,还忘不了杏春楼的姑娘,天下男人众多,又有哪一个能做到这般地步?
这才是真正的骚客!
李煜心中泛起低估,他细细一琢磨,总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
“沈兄,此事是在我入宫当值之前,还是之后?”
“出了此事之后,你才被安排进了皇宫。”沈富贵大大咧咧说道,“说来那刺客居然到杏花楼行刺,当真了得。”
李煜心中大呼离谱,前脚被刺杀,后脚天萎传得人尽皆知,而后便入宫成了皇后娘娘的贴身侍卫,这一系列的事情未免太巧了吧!
“那刺客抓住没有?”
“自然抓住了,李世伯当即便派人全城搜捕,当晚就被抓进死牢了。”沈富贵拍了拍李煜的肩膀,“伤心事不要再提,那里是李兄你的伤心地,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