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方望舒姬珩的小说叫《路边的男人不要捡》,是作者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赘婿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记得当日给他换衣服、清洗伤口的几个师父从屋里出来时脸都吓白了。药碗见底,我收拾着问他:「我叫方望舒,你叫什么?」他许久不开口,只是怀疑地看我,似乎在斟酌能不能讲。久到我以为他不肯说,刚转身离开,身后突...
精彩章节试读:
「你在说什么啊?我看你还有气就顺手救了你,别激动啊,这里没人想害你。」他拧着眉头不说话,警惕地看我,一脸不信。我没当回事坐下喂他喝药,不料他突然暴起,红着眼更加激动地咆哮:「谁要你顺手救的!我本该死在那儿!你竟然把我救活了!
「你竟没让我死在那儿!」
我吓了一跳,差点儿失手打翻药碗,尖叫着从椅子上跳开,惊魂未定地盯着他,这什么疯子啊!?
「你爱活不活!」我气得把碗狠狠地磕在桌上,转身往外走。?
好心救个人,结果莫名其妙地被凶了一顿,我怕是犯了太岁,这么倒霉!
屋里传出男人阵阵凄厉的嘶吼声。
我又气又怕,蹲在门外台阶上不敢进去。等了好久里面才平静下来。犹豫再三,拿了根棍子藏在衣袖里,才贴着门小心翼翼地往里走。
屋里的男人发泄后也冷静下来,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失神的目光看着帐顶,听到动静后转过来。看我的目光虽警惕但没了敌意。
我壮着胆子往前走:「药还是温的,喝了吧。」
他没再抗拒。
我端着药碗走到床边的椅子坐下,一点点地把黑褐色的药送进他嘴里。男人一直盯着我,阴恻恻的目光盯得我背脊发凉,他脸上比身上好很多,只有一些红肿的伤,但脖子以下就不能看了,各种不知什么东西打出来的伤密密麻麻,新旧伤纵横交错地布满了全身。
记得当日给他换衣服、清洗伤口的几个师父从屋里出来时脸都吓白了。
药碗见底,我收拾着问他:「我叫方望舒,你叫什么?」他许久不开口,只是怀疑地看我,似乎在斟酌能不能讲。
久到我以为他不肯说,刚转身离开,身后突然传来嘶哑的声音「姬珩(héng)。」
如当头一棒,手中的碗应声而落,藏在袖子里的棍子也险些掉落。
「什么!」
万万没想到!
我以为我穿越到了古代,没想到是穿越到了书里,更没想到一时兴起救的人,是书里落魄的疯批大反派!
也没什么其他感觉,就是觉得有点儿命不久矣!?
这本书是我生病的时候看的,一本逻辑混乱又臭又长的权谋文,连名字都记不住,单单只对这个大反派姬珩印象深刻,因为他真是又惨又坏!
一出生没了娘不说,因为生母卑微自己也不得重视,饥一餐饱一顿地长到七八岁,便被送去了敌国当质子,成为人人可欺的阶下囚,又因为长得好看被敌国皇帝看中给收了后宫,而老皇帝又色又变态,在他身上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这导致了他长大后的性格扭曲、阴暗,嗜血成性,最爱干的事就是屠城!
所以保护过他的女主就像他阴暗人生里的一道光,为了这道光伤天害理的事他干了个遍。
书里的结局也算解气,反派兵败落到男主手里,男主也是狠人,废了姬珩武功后直接把人送回了他从小受辱的敌国,还是秦楼楚馆这种肮脏地方。国仇家恨的加持下,姬珩被虐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