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深更半夜,我偷窥了老板和老板娘办事的书名叫《深更半夜,我偷窥了老板和老板娘办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清欢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宋春四十多岁,尖下巴,丹凤眼,模样生得俏丽,打扮得像个狐狸精。第二天,她扭着马蜂腰给我安排活计的时候,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两遍,说:没啥姿色,保险系数高。也是,如今的女人,为了保住男人,哪个敢把漂亮...
精彩章节试读:
我胡思乱想,假如男人肯收留我,假如他肯给我一顿饱餐,要我干什么都行。
生活把我逼成了这德行,再说,我这样一个混吃等死的女人,还能有什么光明理想?
祈祷果然奏效,男人搀起我,犹豫了一下开口道:你想不想打工?我可以帮你。
这个男人给我留了足够的自尊,我非常感谢他,兴奋地点了点头,说,我想。
他带我去了一排铺面背后的一所公共浴池,一个四方的院子,他冲屋里喊:给你找了个小工,老婆。女人走出来审视我一番,说:留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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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00,管吃住。有吃有住还有钱挣,活也不累,就是整理整理更衣室,有时买买菜。这种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待遇,让我对老板赵宁和老板娘宋春感激不已。
宋春四十多岁,尖下巴,丹凤眼,模样生得俏丽,打扮得像个狐狸精。第二天,她扭着马蜂腰给我安排活计的时候,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两遍,说:没啥姿色,保险系数高。
也是,如今的女人,为了保住男人,哪个敢把漂亮女人放在老公眼皮子底下?而我,姿色平平,胸不大,臀不肥,留着很乡气的剪发,是个男人都不会多瞅我一眼。
我乖巧地冲她点点头。
要想混,女人要么沉鱼落雁,让男人为之沉迷,要么长相低调,让女人为之放心。
宋春属于前者,我属于后者。
所以我们相安无事。
赵宁是个二十四孝好男人,他宠老婆那才叫一绝。他给她做饭,她想吃红烧肉,他绝不给她做回锅肉。他给她端盆洗脚,抱着她的脚丫子揉来捏去,任谁看了都嫉妒宋春命好。
而且赵宁产业可不止浴池,浴池外面一长溜的铺面,大概有11间,全是他名下的。怪不得宋春十个手指恨不得戴上八个戒指,白金黄金镶钻的,闪瞎人眼。
宋春最爱坐在窗前数钱,啪啪啪,啪啪啪。她的生活就是数钱,到了月底,不用她上门催,那些租房的乖乖把钞票送过来让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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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我起来上厕所,当我睡眼朦胧从厕所里出来时,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
回我房间要路过宋春的房间,而我在暗处,她和赵宁的房间开着灯,相当于在明处。完全是无意的,我看见了房间里的情景。
只见赵宁一件一件剥去了宋春的衣服,灯光下的宋春丰腴美好,平躺在床上,赵宁用一双大手一下一下摩挲她的皮肤,从雪白的脖子,到饱满的胸部,再到小腹......
过于香艳的场景,让我浑身发烫,我捂住了嘴巴,怕自己会叫出来。那一年,20岁的我还是个处女,未曾尝过男欢女爱的滋味儿。那一刻,我竟然有点渴望做那种事。
我暗自骂了自己一句臆想狂。又朝窗户里看进去。很奇怪,他们居然没有做,十几分钟后,赵宁打着鼾睡去,宋春起身熄了灯,院子里顿时陷进一片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