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季良齐粥的小说是《猛一突突》,它的作者是佚名最新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刚上船开始,季良就被收走了所有的通信设备,就连墨镜都进行了扫描。等我们勘测后准备行动时,他已经有所察觉。甚至启动了船上的炸弹。队长带着一部分人去追击他,剩下一部分人带着证据撤离。我到处找季良的身影,呼...
精彩章节试读:
「吓死我了,我看了30秒的恶心广告,太吓人了。」
季良嘴角抽了两下,拍了拍我的脑袋,拉开我想说什么。
我赶紧冲上去捂住他的嘴,深吸一口气开口——
「老大,我就是那个卧底!」
「我错了,我不该骗你,更不该到现在了还在利用你。」
「你说得没错,我的确一开始就对你喜欢又不好意思说。」
「我现在,想跟你在一起!」
这种装B的机会,我终于抢到一次了!!
季良笑起来,耳钉在火焰中闪耀,却不及他眼底的半分星光。
「行。」
「哥准了!」
番外之:
季良的初恋回忆录:
我妈妈走得早,高三毕业的时候,爸爸因为意外也走了。
亲戚们像是踢皮球一样,都嫌我晦气。
睡了一个月,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
每天早上起来,我就对着镜子默念三遍——
「哥能赚大钱。」
「哥是最帅的。」
「哥是最吊的。」
其实没什么卵用,但这样弱智的行为,真的会把那些狼狈的日子给遮盖起来。
—
走进社会我才知道,只有那种礼貌又干净的人才会让大家喜欢。
为了生存,我开始在家练习笑。
成果不错,大学的同学都觉得我很和善,还帮我介绍了很多**。
细数下来,卖羊肉串赚得最多,一个月可以拿到3000多块钱。
可能是哥的广告词说得太溜了。
今天照旧卖串,看到了一个小姑娘。
穿着警服,好像是隔壁警察学院的,瘦不拉几,感觉一拳就可以把她打死。
她说我喊得太像了,像个傻子一样,被我坑着买了10串。
笑死,签子上那点肉我觉得比她脸上的都多,能吃完吗?
结果她真的吃完了。
行,哥佩服她。
—
那个小姑娘又来了,听别人在后面叫她,好像叫八宝粥。
跟我们家那个叫腊肠的狗还挺像的。
这次她跟朋友一起吃的,还是很能吃,可能警校的训练很辛苦吧。
那她这种瘦鸵鸟怎么坚持的?
不过她笑起来很好看。
跟我不一样,她是那种即使穿得脏兮兮了,也能看出来白净的人。
真好看。
—
今天八宝粥又来了,是在摊位上吃的,跟几个朋友。
期间有个男生要了两瓶啤酒,跟周围人嬉闹着说要告白,我寻思你也不能选这地啊!
我这地脏不拉几的,也太看不起八宝粥了。
果然,八宝粥拒绝了。
说什么「没意思」,说喜欢「双开门冰箱一样的搞笑男」。
太新潮了,没听明白啥意思。
—
第二天却搜了搜双开门,弹出来很多漫画。
原来八宝粥是个小变态。
不就是肌肉吗?
哥有啊!轻轻松松能给她单手抱起来。
不过想象归想象,今天八宝粥来买串子,差点真上手。
他可是警察,直接把我给抓了。
看来今后的日子要严守法律,算是能帮到八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