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樱是小说《大汉千古情》里的主角,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女侠洛樱,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下还没有资格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间大事一了,再去研究关于幸福的问题吧。站起身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短路的笨蛋,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们,匆匆的车辆,满眼就我这么一个闲人。我绞尽脑汁,...
精彩章节试读:
意看了看光明正大坐在窗前饮茶的年轻男子,这个家伙从三天前就时不时的在我眼前晃,当然,这张脸孔可不是这几天才熟悉,应该是在……三个月前吧,那次是为了一件名贵的古董,初次见面就摆明了立场,君为警察妾为贼!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对手,于是使诈逃之夭夭。
当然这家伙也吃了一个大亏,那件古董到底还是让我偷走了。呕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贼,他偏偏什么证据也没有,凭我的聪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马脚。不过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从此之后,这家伙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缠着我,害我整整三个月没有生意可做。但是这一次,不管他缠不缠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后,三天后,一切都会结束,虽然不知道结局如何,我都必须去做我当做的事!
我抬头看他,他也看我,我无惧,他也无畏,我冲他笑一下,他面无表情,其实这个人挺英俊的,不过套用现代新新人类的话说,未免太“酷”了些。话说回来,他是有条件,有资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面对欲擒之而后快的女贼,怎可不酷?
过去的数月,我虽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踪我,但却没一次好像这次这么明目张胆,(咦?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身上才对,嘿嘿。)所以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最近会有大举动,所以现身出来警告我!不过他可傻透了,干吗警告我呀,等我行动时抓我个现行犯不是更好吗?估计跟我三个月整天东游西逛,脑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与其说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他,还不如说在诅咒自己,因为脑子短路的不是他,只怕是我,因为我甩不掉他,否则怎么会忍受他跟踪我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我用了不下二十种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个阴魂,如影随形地跟着你,看着你,盯着你,仿佛无所不在整个渗透在空气里,随时可以感觉得到,想想真有点毛骨悚然。
我右手托着“香腮”,叹口气然后向他抛个媚眼儿,虽然明知这家伙铁肯不会被电到,还是忍不住试一下,按照习惯,他一定会狠狠瞪我一眼来还以颜色,所以出击后立马低下头,不去接收反射信号。
一会儿,耳边响起了轻柔的音乐,我侧耳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