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李行小狗的小说是《超级系统在初唐》,是作者练习打字所编写的历史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衣,腰间还挂着个黑光葫芦、背上背着一个木兰色的大布袋,风尘仆仆,一只手还护着大陶罐,好像有谁要抢他的模样。旁边的小狗蛋也看清了和尚的样子,一直紧紧的抓着李行之衣襟的手也放松了许多。李行之却不敢有半...
精彩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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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空气带着丝丝了凉意,让人的头脑特别的清醒。漫步到小湖边,一阵风吹来,周边的芦苇草全都随风压去,一层层的,犹如波浪,镜湖上也扬起了微微波纹。这一刻,天空显得格外的湛蓝、广阔。在一千年以后,这样湛蓝的天空、这样平静的小湖,已经不多见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这一日傍晚,李行之跟小狗蛋又在吃野菜炖老鳖,虽然吃得有些腻味了,也只能将就,而狗蛋儿可能是以前没吃过啥好东西,又或许是李行之常常换着法儿做的原因,到现在都还看见老鳖就直流口水。
湖边的鳖可不少,大大小小的由着挑,李行之开始还疑惑——怎么这里人的生活水平这么高,连鳖都不屑吃了呢!后来还是小狗蛋解释说他们这里都不吃鳖,看到鳖一般都是直接弄死,有些时候也用来喂鸡。
李行之心里一阵无语。不知道是初唐时吃鳖没有流行起来,还是他们这里不吃鳖。也是,在初唐这个还吃着生鱼烩菜、人们连炒菜都不会的时代,即便有人吃鳖也少能推广开来——大费周章的摆弄出来也就两坨肉,特别是如果不会弄,吃到嘴里绝对是满嘴的腥味,让你恶心的想吐!
这时,李行之煮的大老鳖,香气已经溢满了整座小庙,并随着风逸散出去。这可不比刚到时,仅仅为了补充营养、连鳖血都生喝的时候了。
随着李行之发现的食材越来越多、做菜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他的厨艺已经臻至登堂入室的境界,做出来的鳖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甚至能达到四级菜肴的标准,不过,厨艺的成长也越发的慢了。
“慢来、慢来!”两人正要分食这只美味的大鳖时,庙外传来洪亮的声音,中气十足,震得庙内灰尘扬起。
在庙里面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庙中,竟然不顾那陶罐上涌起的热浪,直直的将滚烫的陶罐捞入怀里。
李行之心中惊异,见来人似乎没有什么恶意,不动声色的道:“你是谁,怎么连我们两个乞儿的吃食也要抢去。”
“乞儿?我却不知道还有长的这般白白嫩嫩的小乞儿。”
白白嫩嫩?靠!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竟然被说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