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许浩的书名叫《绝世弃少》,它的作者是梦一居士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不成都是那个韩片惹的祸?现在的男人都喜欢野蛮女友?还有,为什么不挑一个呢,说她眼光太高吧,她曾经有一段时间找过一个比自己还丑的粉面小青年,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整天在我眼前晃悠,结果让我大呕数天。...
精彩章节试读:
着板儿砖蹲马步,绑着沙袋搞越野,顺便把祖上传下来的拳法全部一古脑教给了我。
这也直接造就了我中学生涯的辉煌。
这第一架,就是暴揍了一顿城南最嚣张的虎头帮老大。起因只是因为我在大街上无意之中撞了虎头帮老大马子的胸部一下。
结果凭着过硬的专业技能,一人一棍,把虎头帮老大和身边四五个小混混打的哭爹喊娘,就差没直接尿到裤裆里了。
这一战让我顿时扬威城南,更是让民间传出了一个顺口溜:“跟天斗,跟地斗,千万别和浩哥斗。”
一时间我扬名四海,平时被虎头帮压迫的民众联名要让我当扛把子,这期间那个毒害了一代人的古惑仔正是风行的时候,我飘飘然的把自己的名字和陈浩南的名字联系在了一起。欣然接受了民众的拥戴,给自己的帮会命名为——红星社。
当然,这个响亮的名号不是来源于古惑仔里的洪兴,而是出自老爸最爱喝的一种酒——红星二锅头。
于是,在初中和高中的六年里,我带领着一干兄弟连砍带削,连辟带捅,荡平了这个不大的小城里几乎所有可以排得上号的帮派,大有一统小城、称王称霸的趋势。
如果不是我老爸顿悟,现在的我,很可能就是混在小城里的一位很知名的混混,或者是搬入监狱生活的一个很潇洒的犯人。
高中一毕业,我老爸做出了一个很英明的决定,一脚把我踹出了家门,踹出了小城,直接踹到了千里之外的天海来。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远离了那个风火硝烟的小城,倒是真的让我的性子磨下去了不少,虽说成绩没有名列前茅,但也算是中等偏上。谁让咱底子好呢,虽然整天打架,可咱有个当老师的妈呢,我怎么也要遗传一点点基因。
虽然偶尔也为了死党们打个小架,但基本还属于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而且我的专长也发挥到了正经地方,在一次打退企图调戏学校女学生的流氓团伙后,被学校看重,专门为我成立了武术组。经过一年的奋斗,本组居然在学校各大名组排名第一。
接下来要讲的就是本人的爱情了,说来惭愧,我活了这二十年,基本上属于爱情文盲。
在小城称霸的时候,我倒是很合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