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康斯艾丽丝的书名叫《康斯艾丽丝》,本小说的作者是玄雨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修真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道了声谢。1钱铜币可买两个肉包,50钱铜币等于一枚银币,10枚银币等于一枚金币,这些钱能让五口之家舒适的度过一个月了。军需官见康斯接过钱后,就准备离开,不由劝道:“康斯,不是我说你,你也应该存存钱,...
精彩章节试读:
大,但不管怎样,他有了自己的年龄和生日了。
康斯身上穿着布衣,右手一把普通的长剑,左手一块木做的盾牌。轻步兵的装备就是这样的。因为轻步兵都是平民和犯人组成的军队,完全是用来消耗敌方人数与气力的工具。所以每次战争都冲在前锋的。
康斯看看身边又少了几个眼熟的同伴,就知道这些人已经死去了,这些事在几年来已经看惯了。康斯入伍已经3年了,也就是21岁了,3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能在3年的战争中,而且是最前线的战争中,要能够安然活下来,这对当事人来说,则是漫长的一段时间了。
当第一次参加战斗时,看到刚才还在身边喊叫的夥伴,脑袋一下子就被人砍成两半,而那个砍人的敌人又马上被人在肚子开了个洞,里面的肠子啪拉啪拉的掉了出来。他看到这些完全没有感觉,因为比这更恐怖的事他在流浪的时候都看过。当手中的剑刺中眼前敌人的脖子时,看到对方不甘的眼神,心里只有“等下我也会这样”的感叹。
康斯在这3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这场边界的战争经历了3年还没有打完,但却消耗了无数步兵的生命。今天攻击敌人,明天则防守敌人的攻击。3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呆在后方。这也算是战争吧,但却是没有目的的战争。
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康斯吸了口气,握紧了手里那把,卖到武器店只值几枚铜币的长剑。他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随时可以死去。但人的本能是会爱惜生命的,所以他这3年来,其他东西没学到,杀人的技术却学会了。
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上来,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瞄准敌人的胸口,恨不能把敌人穿个透心凉。康斯没有时间理会自己是不是恨对方,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目的只有一个,消灭敌人。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
敌人刚倒下去,接着马上有一柄长枪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