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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馆里,粉丝疯狂地尖叫。
摇滚巨星姜九笙,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三张专辑,销售破亿,七场演唱会,她用三年时间,在摇滚乐坛登顶,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
演唱会后台。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勾唇一笑:“演唱会很成功,现场效果好到爆表。”
她叫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什么挑了她,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口气却很认真:因为顺眼。
事实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能力够强,手腕够铁,处事干脆利落,沉稳干练,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
两人关系不错,相处很随意。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辛苦了。”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我想抽根烟,介意吗?”
莫冰反问:“我介意你就不抽吗?”
姜九笙笑笑,摇头:“我会去隔壁抽。”
她烟瘾重,尤其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可是都拿她没办法,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毕竟是歌手,嗓子可是饭碗。
莫冰笑骂:“你这个小妖精!”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悠着点,你胃不太好。”
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
主角是姜九笙时瑾的小说叫《公子如玉翩翩温良顾南西》,本小说的作者是顾南西创作的短篇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烟,真淡。姜九笙抖了抖烟灰,用力吸了一口,伸手将卫衣的帽子盖下,低头垂眸,一口一口吸着,修长白皙的手指夹着白色的烟卷,指甲涂了淡淡绯色的丹蔻。不远处,传来了响声,姜九笙咬着烟蒂抬头,在廊道尽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