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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姿势袭警伤人或者是逃跑的话,恐怕就算是武打明星来了也不好使,因为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送往了NJ市某区的一个小看守所。
车子驶进了一个大门的院落,上面写着NJ市某区看守所。
下车之后警察把我的宝剑解开,又从车里拿出一副连体式手铐脚镣。这种是重量最轻的脚镣,其实就是两幅手铐中间用一个一米多的铁链子连接起来,一头铐在手上,一头铐在脚上。两脚之间比手铐中间的间隙要长一些,也是用铁链子穿起来的。大约在三十公分左右,其目的就是让你不能大步行走,为了防止逃跑用。
不过这种镣铐有很多弊端,重量轻,不能给犯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带来身体上的负重,其二就是安全系数太低,一般稍微懂点技术的人只需要一根针一个铁丝都能轻易地捅开,这一点不容置疑,因为我在号子里的时候曾不止一次的见过有犯人自行打开。再者就是链子过于太细,一块大点的石头都能够砸开。
这种镣铐一般只有在警察押送犯人,确保安全犯人不会逃跑的情况下才会用,说白了就是一种象征式的镣铐。不过饶是如此,戴上它依旧有诸多的不方便,迈不开大步,走路很是受限制,再者就是中间那一米来长的链子让你不得不稍微猫腰行走。这在心理上就给罪犯一种精神打击,让你自己觉得低人一等,你不是一个正常人,而是一个犯人。
我就是被这种镣铐铐着,两个警察先在值班室的小窗口处登了记,然后人家才打开自动门放我们进去。
来到内部之后又是一套繁琐的程序,什么弹钢琴、拍照之类的麻烦的很。
值得一提的是,我在那个小小的办公室里,有一位管教干部问我身上有没有伤,我告诉他身上还有些淤青,不过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他问我是不是在警察局的时候被刑讯逼供导致,我摇头说不是,他点了点头又问我有没有心脏病之类的疾病,我摇头说没有。他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问完这些,他又检查了一遍我身上的物件,最后对送我来的警察说已经没事了,辛苦你们了。
那两个警察其中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