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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条深巷子里头,柯二肯定会娇羞的头也不会的离开,不过现在是大白天,而且地点是篮球场。
柯二自认为邪魅的一笑:“好哈。”
柯二熬了一个星期,年轻人比起枯燥的训练,更喜欢斗智斗勇的对抗,而且柯二在大学时期可是天天打球,现在早已按耐不住了。
“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中二青年柯二幻想到。
“现在人还不是很多,我们3V3,这个小哥就跟我一队吧。”憨厚初中生大包大揽的说到。
在他看来,柯二这纤弱的体格还有白皙的皮肤很明显就是个初学者。
不过在零八零九的时候,可以说下到小学生、上到三十岁成家老青年,偶像只有一个,那就是石佛…邓肯…咦,搞错了。
重新来,那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在零几年的时候,在野球场上,一旦你后仰了,那不管你打不打铁,我们都是好朋友。
这时候可不像后世,库里引领三分时代的打法,很多人都变得喜欢在外线飘着。
这时候大家还充满英雄主义,给我四个会防守的队友,剩下的交给我。
好胜好强,在柯二看来,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一种对待事物的态度,正像风城玫瑰说到的那样:“总有人是MVP,那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玫瑰还未凋零,曼巴刚准备建立王朝,这是柯二这代球迷认为最美好的时代。
视线回到篮球城市北江市的一个篮球场上。
虽然是一群初中生混杂着柯二这个小学生的3V3篮球比赛,大家还是按照这所球场上的潜规则进行开球。
所谓的开球是指进攻方中的持球者不能直接运球,而是先要把球传给队友后才算比赛正式开始。
柯二这边除了刚刚穿着黑T恤的憨厚初中生外,还有一个身高接近170戴着眼镜、穿着红T恤的瘦瘦初中生。
而对面有一个篮球场上最可怕的生物之一,矮壮篮板怪,这个人也是憨厚初中生的同学。
不过很明显,这个篮板怪的身材强于其他人太多,柯二心理估计这个人是练体育来的。除此之外便是两个和柯二一样的纤弱小配角。
作为一个混迹了十年野球场的柯二来说,很多时候看对方的投篮姿势还有运球就能判断这个人会不会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