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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是让程无争嫁给王爷的一点儿补偿吧。
外人只道,让一个文官的千金,嫁个王爷做正妃,还有这么多的好处!早知道,我也就随便挑个女儿嫁过去了。
如果谁要是这么想,那就太低估皇帝一家人的智商了,谁会做赔本儿的买卖呢!
话说咱们亦王爷,典型的久战边关,少来京城,基本上从穿着及外貌上完全展现的是边关特色。
窄袖紧身左衽的短衣,配着同色的长裤,貌似是棉的,兽皮制成的腰带,不仅能把衣袍勒束得更加紧身,估计还有个作用,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在马背上颠簸胃下垂的发生,整张皮子做成长统靴。穿着这身,走在京城的任何角落,那都是回头率百分百。
这身装束确实够唬人,但是无争从现代来,什么奇装异服没见识过?这还不足以让我们淡定的王妃不淡定。
这应该算是皇家规格中最简单、最有“特色”的婚礼,也不知道是这个王爷太不满意这个婚事,还是他Xing格豁达不拘小节。
迎亲队伍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面开道得是我们的“边关王爷”亦博尘,穿着他那身“奇装异服”骑着一骑高头大马,后面断后的是个吹唢呐的。简单!特色!
无争觉得重来一次的人生,就和外面的唢呐声一样,时而不靠谱,时而不着调。
婚礼很简单,只是拜过皇帝及皇后就结束了,因为古代皇帝是天,皇帝是地,皇帝是我们一秒也离不开的空气!
直到拜皇帝的时候,无争才知道,跪在自己身侧的不是迎亲的工作人员,而是新郎本尊,一个“金毛狮”衣着不修边幅,头发不修边幅,胡子不修边幅,怪不得我这么个赝品小姐,也能做王妃呢!
算了,随遇而安吧,吹了灯罢了蜡,什么模样不一样!
亦博尘踉踉跄跄的进了屋,随手挑开了喜盖,好一张倾国倾城的脸,看惯了边关要塞处那些女人的脸,但凡没有高原红,那就算是美女了,回到京城后看着一个个丫鬟都觉得水灵异常,不过,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要不是自己头发长,胡子长,肯定让她看出来自己脸红了,幸亏没因为成亲而改变造型。
不行,不能一开始就让她有优越感,不然她会恃宠而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