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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认为一个被称为“士”的读书人,他的社会职责不仅仅是专业技术工作,应该是价值承担者,应该去追求终极真理,关怀全人类的幸福。所以孔子才是圣人。为此,孔子开始了他的学。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
“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学,然后知不足”。孔子所以能出凡入圣,好学而已。
孟子浩的身世跟孔子一样,自幼丧父,跟着母亲相依为命长大,而心境却很广阔,志向高远。
孟子浩决定先让张小姐拜孔子,再拜自己,孟子浩想,即收张小姐为学生,那么就要对张小姐负责,极尽所能,从内而外,把张小姐调教成一个德才兼备的淑女。
或者有一天,张小姐出阁嫁了一个手握重权的名门大将,其贤德又影响夫君,岂不是给天下人们造福了。
第二天,孟子浩早早起床,把一件虽破旧不已的长袍抚得平整,带上孔子的画像,就神采奕奕去找相爷,让相爷给张小姐举行一个隆重的拜师仪式。
相爷虽然看重权势,但身为相爷,怎么说表面都得装出一幅海纳百川,德高望重的样子。
孟子浩要求行拜师大礼,相爷当然不好推辞,于是吩咐下去,给小姐举行一个隆重的拜师仪式。
张小姐一早起来,丫环就匆匆来报,说相爷要举行拜师大礼,膜拜孔子和孟子浩,让张小姐好好准备准备。
张小姐一听,暗暗吃惊,这个孟子浩真不简单,一来就给我一个下马威,让我今后刁难他不得。
张小姐虽然一百个不情愿,可也没办法,只得遵守礼仪规则,在相府大堂上当着全府上下二百来人,在孔子画像下给孟子浩拜了三拜。
待张小姐拜完后,按礼老师是要赐给学生一个礼物的,孟子浩摸摸身上,发现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赐的,急中生智,就把随身所带的一支毛笔赐给了张小姐。
张小姐不知道,这支毛笔实际是孟子浩的胎毛笔,是孟子浩的母亲用孟子浩出生时的头发亲手作的,笔端上吊着一块黄玉,是孟子浩祖传宝玉,上面刻有孟子浩的出生年月和名字。
女鬼说到孟子浩的胎毛笔,惨白的脸上竟然现出红晕,黯淡的眼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