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的空气却冷到0℃以下。
言晓不止一次地跟程了抱怨:“盛景初这个人太不好接触,眼睛一扫,我冷得浑身直抖。”
程了将行李拖过去,拿着纸巾擦汗。
“盛先生啊,我严肃建议你好好管管你们家小齐,这么远,我拖得手都快折了。他不会把原子弹放行李包里了吧?这也太沉了。”
盛景初抬起头看着她,他的瞳彩远比普通人要深,像初生婴儿的眼睛一样,融入了化不开的墨色。
难怪言晓会觉得冷,程了也觉得周身清凉。
盛景初的目光落在她的衣领处,那里绣了一根胡萝卜,衬衫的样式简单,边角处透着点儿小心思,充满了想象力。
她好像特别喜欢这种风格的衣服,昨天的小狐狸,今天的胡萝卜。
他的视线往上调了调,她把刘海儿梳到了后面,马尾扎得高高的,露出了光洁白嫩的一张脸,可能走得太急,双颊透着点儿粉,阳光一扫,甚至能看到细细的绒毛,像五月里刚上市的桃子。
收回视线,他的语速是一贯的不急不缓:“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程了嘴里嘟囔着:“那我也得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啊。”
“你可以先给小齐打电话,让他告诉你我的电话号码。”
程了沉默了片刻,她真傻,真的!
盛景初拿出一支碳素笔,向程了伸出手:“你的手。”
程了伸过去,他握着她的手腕,在她的掌心写下一串数字。
他的体温微凉,指腹软得不可思议,笔珠在掌心滑动,痒得程了直缩手。
写完,他交代程了:“我的电话号码。”
你可以直接念给我听的,再不济也可以用我的手机输一下,这大庭广众的……程了做贼心虚地瞅了瞅四周,将那串数字输进了电话簿里,名字一栏犹豫了一下,直接备注“BBK”,babyking的缩写。
输完,程了还是给盛景初拨了一个电话:“我的。”
盛景初按断:“我知道。”
那什么,你知道我的号码,给我打一个我存上不就行了吗?
程了一下一下地啜着牙花子。
“你不高兴吗?”
盛景初分辨着程了的情绪,他可以用9秒还原魔方,却捉摸不出一个表情的含义。
当然,他也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毕竟大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