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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盆拉皮儿,一盆豆角,一盆吃完,服务员会迅速再换上一盆新的。从早上十点开始走菜,一直到下午三点还不停地有新菜往上端。桌子摆得满满的,搁不下就摞着放,层层叠叠,这才是丰衣足食的感觉啊。
忘了介绍,沈冠群很早就跟着父母移民去了美国,所以他们的主婚礼是在美国办的,在国内举办的分会场,完全是为了照顾女方父母的情绪。我讨厌长途飞行,只得来到盘锦参加分会场。沈冠群和吴迪都是我的学长,我入学时他们已经毕业了。因为所在地区华人的圈子并不大,盘根错节总是能在聚会中认识。据说上学时,吴迪非常优秀,带着全奖来美国读书,每年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还没毕业就去一家对口的大公司实习。之后自然留在那家公司,是所有毕业生中,最快找到工作。但同时还有一个传闻,是吴迪主动追的沈冠群。沈冠群在我的印象中大概只有身材高大这么一个优势,虽然浓眉大眼,但缺少特点。因为在美国待得久了,他说中文总是卡壳儿,显得很笨。我不太理解,聪明的吴迪为什么要追求这么个人。
我正吃得忘乎所以,沈冠群突然来到身边,小声说:“你过来一下,我跟你说个事。”
我随他走到会场的角落,抹了抹嘴,没好气地问:“干嘛?”
“我发现我的婚姻可能是个错误,我爱的不是吴迪。”
我恨不得立刻把他的嘴捂上,这是吴迪的主场啊,他想在人家的地盘悔婚,会被当场剁成肉泥,装入盘中,分而食之吧。“你是不是疯了。想死也不用非得挑今天吧。”
“她刚刚跟我表白了。”他眼神迷离,瞳孔放大,嘴角上扬,似笑非笑。据我的诊断,这种症状确实是中箭了,丘比特乱射的箭。
“这人谁啊?好死不死,非赶今天。知你大婚,还要闹场,安得什么心?”
沈冠群欲言又止,支吾着说:“别管她是谁,我爱她。我不爱吴迪。遇到她,我才知道,我从没爱过吴迪。”
“那你干嘛要跟她结婚,而且还结了两场。”
“她逼我结的,我不同意,她就哭闹。我看不得女人哭。我要分手,她就哭得更厉害。我办法,就同意了。”
原来男人结婚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