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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每一串珠链到每一匹锦绣,慢慢地看。只有在这时,我才能感受到我与它们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多余的一个东西。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天斋书院。
天斋书院既不在闹市区,也不在郊区。修葺得既不简陋,也不浮华,是酒肆歌楼、府邸与皇宫完全不能相比的。一扇扇紧闭的窗户,挡不住朗朗的读书声。把在这里仍然可以听到的闹市的喧嚣,但一种书香气息,把喧嚣隔绝在外。
总之,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安心而且合宜。
有时候我在想,或许,如果我是个男子,那该多好。我的命运,或许也完全不同了。家里已经有了子嗣,谁会认为他是不祥之兆呢?
那我的现在,应该也不会像现在一般,能够稍稍脱离管束,到皇城里走走,就是莫大的自由了。
现在的我应是在天斋书院里学习了吧?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我终于可以不再是一个多余的人。
有一天上午,我借着去皇宫里见宫人的理由,悄悄地又穿过了闹市区,跑到了天斋书院的门口,只为向里面看一眼,就一眼。
学舍里的书生,都身穿华服,头戴彩冠,腰带玉佩,个个光彩照人。这也不令人惊讶,不是富家子弟,谁读得起书?
我在学舍外的窗户缝间打量,可以看见里面,而里面的人却看不见我。目光游走着,忽然,我望见了其间十分“独特”的一位书生。
在华丽的同舍生里,这一位书生只戴着布巾,甚至洗得都有些稀薄了;身穿的青衫已经有了破旧的痕迹,旧絮露了出来。然而他的装束却十分整洁而且干净,虽然很旧,却整理得一丝不苟。他比其中任何一个书生读书都要认真,眼中闪烁着一种乐以忘忧的神采。
这是怎样一个人?我顿生好奇。
突然他一个转头,向窗外望过来。我与他的眼神隔空交会。
心中一个咯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紧张,更不知道我所处的位置极妙,他是怎么观察到我的。我逃也似的一直跑到了闹市区。
那目光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直到闹市里最拥挤的地方,还紧紧相随。我怎么也不肯停下来,即使已经撞到了很多人,即使经过的一个蔬菜摊几乎被我夷为平地。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