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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谦就宣布了我的身份。
他应该是刚刚从手术台上下来,因为刚刚靠近他,我闻到了他身上消毒水的气味,非常明显。
程景谦去和父亲他们打招呼了,我则悄悄地退到沙发那边,随意翻看着ins上的各类照片,我是一名摄影师,虽然不太出名但我也十分热爱这个工作,我喜欢用镜头记录瞬间,总觉得这样的幸福可以定格,摄影用定格画面为记忆上个保险,为所有的喜怒哀乐凝固在这个速食的时代,当我拿起摄像机的那一刻我就是最自信的我。
因为摄影人数越来越多,每天都会有海量的照片上传到网络上,这就让我们分辨好照片的时间成本倍增,所以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尝试变换着不同的风格,也希望自己在摄影的学习当中不断的成长起来。
桌子上那儿竟然放着一把口琴。我不太会弹吉他,但是迫于现在无聊的形式。我抱起口琴,放在瘦削的手上左右摆弄,良好的教养让我没有吹起来。
有人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股古龙香水的味道,我转过身入目的是一张混血儿的英俊面貌。我茫然地看看他,是那几乎被我遗忘了的蔡景城。
“请秦小姐把那个口琴拿给我。”他温柔地说。
我惊愕地把口琴递给了他。他接过口琴。
“这是你的口琴?”我问。
“是的,如果秦小姐不介意,请跟我去个地方。”他说,并且站起了身子,拉住我的手。
我跟他走到玻璃门外,那儿是这个巴洛克式房子的花园,夜风拂面而来,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枫树的影子,耸立在月光之下。他在门前的藤椅上坐了下来,拿着口琴,“秦小姐,让我为你吹一首曲子来打发时间吧。”
接下来的时间,他吹出一连串动人的音浪,我惊愕地坐在他身边,注视着他。
“原来晋先生还会吹口琴,怪不得书晴会这么喜欢你。”我说。
“在国外,我可以在乐队中做一个职业的吉他手。”蔡景城轻描淡写地说,美妙动听的音符从他倾泻了出来。我呆住了,怔怔地望着他。他抬眼看我,漫不经心地问:“要听我唱一支歌吗?”
“好。”我机械化地回答。
于是,他开始随意地唱:“女孩不想看你受一样的伤害,所以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