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重视,不仅是因为他的实力,更是因为他是红楼登上盟主的一个重要的垫脚石。
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只知道他手中有精兵三千,有了他的扶持,那人的势力必定是浮游直上。
知人知面不知心,真没想到,他居然是浑天的人。
红楼,最后被我的夫人捡了回去,现在……暂住我家,只留得一步苑涧一人黯然神伤。”
说书人垂眸,掩住了眼中的感伤,“红楼醒来,一点记忆都没有了,只有一点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拼合起来,才有了这么一个故事。
至于殃火,他死了,所有人都是傻子,那陈文良虽然只是一个小小龙套,但是……你们绝对不会想到的是,他根本不是人。”说书人笑。
“这么说吧,陈文良就是一个走狗,是魔界的走狗。”
“上届的魔皇身体渐虚,作为一个忠实的走狗,他来了,来找寻符和下一任魔皇标准的人,很显然,他看中了殃火。”
“他使用易容术将自己化身成一个老翁,带着三千魔兵去了浑天,又化身为一个隽秀青年,带着一万魔兵去了武林。你说为什么两边都有差距?
笑话,他要利用的,就是武林的兵线,武林兵多了,浑天还不会觊觎就怪了,什么时候吞并他们浑天,那咋办?”
“陈文良在两方做了很好的卧底,获取了两方的信任,浑天这儿,有了四千精兵,武林这边有了一万兵众,毕竟红楼有着天下第一庄做后盾,作为武林要首他自然是不惧任何人咯。
但是红楼果真是太年轻,一点都不对他怀有戒心,和他称兄道弟,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在倒下的时候那么绝望地喊出‘陈文良’,可惜可惜,魔族的人他能有什么感情?
在古都被侵蚀,从古都变成鬼都的时候,不就能体现了嘛?”
说书人一合纸扇,搁在下颚,若有所思:“啊……我想想,好像古都有一个小姑娘活下去了,还被天下四杰之一飞月给收了,啧,这小姑娘怎么了来着……?”
忽然,他一看远方,连忙抓住纸扇,喝完最后一盏茶,飞奔向外,依稀可以听见,他略带抱歉的声音,和少女的娇嗔,真似是一对神仙眷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