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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吴离提议去爬山。大家满口答应。李玉和我背着大袋小袋的零食,兴致勃勃的出发了。吴离拿着相机上蹿下跳的帮我们拍照。骆北城戴着鸭舌帽,抬着可乐,走在最前面,他似乎心情不错。我和李玉说话,他还偶尔搭上两句。
这次活动,还加入了钟子杰,要不是吴离叫他,我都忽略了我们班这几天还来了一个新同学。他本来比我们大一届,因为生病休学了一年,后到我们班来读。听说,他获得过奥数比赛第一名,数学考试还经常满分。
听到李玉说的这些后,我这个数学常常不及格的人,不禁对他刮目相看。那种自带的学霸气息让人不由自主的敬佩起来。
钟子杰长的眉清目秀,说话也不像吴离大口马牙。他穿着一身运动服,提着一个大西瓜,走在骆北城的后面。他时不时的询问我和李玉,要不要休息一下,累不累。
我像个爷们似的,喘着粗气,叉着腰说,还好,还好。
多年以后钟子杰说,那是他第一次认真看我,我的脸被晒的红扑扑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明明累得大汗淋漓,还要逞强。看上去就像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
抵达山顶时已经是下午,山风呼啸而过,我哆嗦着扯衣服。路北城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小动作。他将黑色的牛仔外套脱下来递给了我,他里面只穿了件灰色的短袖。我连忙推辞,他一语不发的来给我穿上。
我呆呆的站着,丧失了动弹的能力。任他摆弄,替我穿好。他的衣服上有淡淡的洗衣液芳香。即使过了很久很久,那股味道依旧存在,挥之不去。
我贪恋着他给的温柔,自私想要一个人独自拥有。也是在那时,摇摆不定的我才确定,自己真的喜欢骆北城。
喜欢他什么呢?李玉和吴离都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喜欢他好看的侧颜,喜欢他睡觉时长长的睫毛,喜欢他的漫不经心,喜欢他高傲冷漠。喜欢一个人,有一百个理由喜欢。不喜欢一个理由就够。
吴离对此嗤之以鼻,说,“肤浅。”
我也不反驳,年少时的爱情,多多少少存在看脸的成份。
骆北城躺在枯黄的草地上,他闭着眼睛,嘴里叼着草。
他缓缓起身说,“吴离,来帮我和林晚拍张合照吧。”
我受宠若惊的站起来,满脸疑惑,再次确定。“我吗?”
他嘴角上扬,说,“是呀!”
我努力压制住自己的开心,我觉得我八颗牙早就露出来了。
我们并排站在翠色的松树下,山风阵阵,漫天的树叶随风飞舞。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画面就此定格,直到照片泛黄,这一切还是像电影画面一遍一遍的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