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我自己不会定啊?在我面前秀智商?与清白之躯的她合租?那完成小目标的好处呢?”莫不足一连串的疑问。
【完不成,抹杀你,本书完结。】
答非所问,似乎压根就没好处。也许也是被莫不足问的烦了吧。
“什么?抹杀?等会!我记得我写的苏以墨是九区珠宝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啊。”
就凭她这背景,先不说她是否肯放着别墅不住来跟莫不足合租。就算她有意要跟人合租,也不可能就跟莫不足合租啊。
“那你不让我跟她不发生点关系,她怎么会跟我合租?”
【呵呵,还要发生点关系才能合租吗?你都说你智商高,那就靠你自己的智商了。为何还要问我?】
“那我要你这光环有什么用?”
【等你能完成再告诉你,我有什么用吧。再提醒你一句,必须采取正当手段,保持苏以墨的清白之身。不然,抹杀。】
【主角光环,本就是惩罚你们这断更党的手段。还要好处?哼,死了这条心吧。】这句话倒是没说给莫不足知道。
“行行行,算你厉害。”
“保持清白是吧?那就是说我必须给她施针了。不然恐怕她要没命,到时我也没命。”
要在腹部施针,让她坐在沙发上肯定不行。让她躺地上万一着凉也不行,毕竟拔毒的过程很长。
抱上软榻,这倒并不难。
莫不足不是真的主角,这才是难点。
他也不是学医的,他就是一个打过杂工的写手,哪里懂什么针灸。
他所写的主角,能医能摄。毕业于摄影系,又深得老爹医术。
“对,金手指,我还没领金手指。等我拿到金手指,我怼死你个主角光环。”
“如果按照我写的剧情发展的话,我应该……”
莫不足眼下,只得先将她抱到床去。
因为他现在生怕自己的言行举止,稍有些和他自己写的不同,便会错过了金手指的出现。
没有金手指,莫不足他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然而,让莫不足头痛的是,这苏以墨真的和他写的一样,穿着束身连衣裙。
就算莫不足眼下真的会医术,要在腹部施针,也不得不将苏以墨的整件裙子都整下来。
“喂,破光环。她裙子没了,那我不小心看了她两眼,不算是毁了她的清白之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