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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亲爱的。”“你总是知道该怎么做,凯瑟琳。”
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没有人会对我说这样的话。当然,也没有人叫我凯瑟琳。
多年前,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开玩笑似的叫自己凯瑟琳。那时候我和弗里达刚开了我们的书店,开始新的职业;我又刚过完三十岁生日,开启了人生的又一个十年。我觉得是时候来一个大变化了。尽管我不太喜欢凯瑟琳这个拗口的名字,但除了改名字,我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来引起性格的重大改变了。我揣摩着,或许,我只需要习惯这个名字就好了。
于是我那么做了。我在个人信笺上印了“凯瑟琳?米勒”。我让弗里达和朋友们叫我凯瑟琳;我向顾客们介绍自己的时候,向珍珠街上刚认识的其他店主介绍自己的时候,都说我叫凯瑟琳。我甚至要求我的父母叫这个名字,他们也按我说的做了,尽管有些勉强。他们对我总是过于宽容。
说服弗里达最不容易。“凯蒂很适合你。”她说,“为什么要改?”
我耸耸肩说,或许是时候要长大了。
甚至向可能的对象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也用了那个名字。我感觉很好,像是全新的开始,有机会做一个不同的人,一个更精明、阅历更丰富的人。
不过,和那几个人没有擦出任何火花――都是见了一面,就没有后续发展了。显然,与我希望的不同,改名字并不能自动改变我的形象。
几个月后,我把剩下的印着“凯瑟琳?米勒”的信笺扔到垃圾桶里,默默改回了凯蒂这个名字,没有人做任何评价。
我端着咖啡坐到桌子旁,桌子正对着客厅的两扇窗。我拉开窗帘坐下,透过窗户,我能看到华盛顿大街。外面是明媚、温暖的9月天。邮递员沿着街道走来,把信件放进我和汉森一家的信箱,我朝他招了招手。汉森一家是我的房东,住在公寓的另一层。邮递员走了之后,我出去取了我的信和《落基山新闻早报》。
拉尔斯、拉尔斯……这个名字还是一遍遍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拉尔斯姓什么呢?
我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呢?
我进屋,瞟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