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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许多,在柔和的月光下,古铜色的皮肤泛着淡淡的莹润光泽。
“你醒了!”项烨又从褡裢里掏出一把麦仁,走到赤雪娥身旁把麦仁递给了她:“你能走吗?要是能走的话,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在这荒郊野外的过夜,太让人不安心了。”
赤雪娥挣扎着坐了起来,从他手中接过麦仁,她背上的伤口已经不像白天那样疼,看着项烨那张由于失血过多略显苍白的脸,她突然想起了白天他寻找伤药时握着她胸口的那只咸猪手,顿时脸羞红了一大片。
虽然赤雪娥为了从一些大商贾和官宦那里赚取更多的利润出卖过身体,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当一个陌生男人的手伸进衣领恣意抓摸的时候,她同样会感到羞赧和紧张。
白天伤势太重,她那时没有闲暇的精力去顾及羞赧,如今伤口已经处理过,也不再疼痛,她的心思自然飞回了对那只咸猪手的回忆中。
“我记得你会说话啊。”项烨盘腿坐在赤雪娥的身旁,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吃麦仁的模样,怜香惜玉的感觉更加强烈起来。
赤雪娥低着头,小口小口的吃着麦仁,嘴里咀嚼着食物,她却丝毫也尝不出滋味,她的心思全在对白天的回忆里。
白天,当驮着项烨的战马在狼群的追逐下奔向商队的时候,她曾想过要射杀战马,以牺牲一匹马的代价来换取整个商队的安稳。
在辛凌等人出现之后,她还命令卫士挟持项烨做人质,在辛凌对人质的生死丝毫不做理会的时候,她甚至还想要真的下令把他杀了。
令她意外的是,即便如此,在她受了重伤之后,项烨还是选择了救她。他不仅为她治疗了伤口,还一直守在她的身边没有离开。
赤雪娥这么想,其实真的是有些表错情了,项烨不是不想离开,只不过是因为他也刚刚醒来,还没考虑好该往哪去。
“你为什么不把我丢在这里自己走?”赤雪娥把手心中剩下的一点麦仁填进嘴里,转过头看着项烨,她的眸子里充满了对他的感激,同时在眸子的深处还带着几分落寞。
项烨挠了挠头,眨巴眨巴眼,才对她说道:“你说过我若是救你,你就以身相许的,这么好的事,我哪能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