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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那东西讨厌了十九年,习惯是多么强大而可怕的东西,束缚了人改变自我接受新事物的胆量,可在周逸辞面前十九年的生活习性还是渺小脆弱到一败涂地,微不足道,他就那么云淡风轻的戳了戳,立刻破碎掉那层我裹了这么多年的膜。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抻懒腰时没摸着旁边温热的身体,我惺忪的睡意立刻褪去,猛地睁开眼坐起来,有些茫然环顾四周,窗子紧闭纱帘被拉开,地上散乱的衣服没了,床头有杯温水喝了一半,浴室蒸腾着乳白色的雾气,周逸辞刚洗了澡,但不在房里,也许离开没多久。
我跳下床,一丝火辣辣的疼溢出,随即遍布我全身,我心里啐骂了声老流氓,伤口就该一个月好不了活活憋死他!
我进浴室用热水简单冲洗,将浴缸里的睡袍捡起来拧了拧送入外面的露台晾干,今天空气特别好,积雪已经完全消融,天蓝得像洗过,街道犹如一个巨大的玻璃球,在冬日阳光下缓慢而慵懒的转动着。
我本来想看看院子里那株桃树已经被摧残什么模样,是不是狼狈光秃到像个迟暮的老人,可桃树我没看见,却发现庭院口停泊着一辆香槟色的跑车,跑车上面的敞篷被黑布罩住,前面两颗灯应该是后来替换上去的,彩色的壳,亮一下肯定特别闪。
周逸辞没这个牌子的车,他也不会为了更闪而把灯改装掉,他特别低调保守,不喜欢骚包浪漫的东西,买来什么样,到他弃用也还是什么样。
我蹲下用晾衣架挡住自己,盯着跑车的驾驶舱看,里头有人,但司机很陌生,我没见过,不是周逸辞这边的下属。我猜测家里是来了贵客,能开得起这种车的当然是贵客,贱客连一个轮胎都买不起。
周逸辞家里客人极少,他搬到这么僻静的地方就为了不被打扰,滨城上流社会都知道他,求着办事的也不少,不搬远点天天登门拜访的人就足够逼疯周逸辞冷淡的性子。
能被邀请过来都是他的贵友,与他合作多年私交甚好,大多知道我,只是没机会见过。
我从露台退回去,拉开衣柜找了件适合见客的衣服穿上,周逸辞这人脾气太怪异,我得一点点摸,一点点揣测。
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