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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它写下来,那该有多好!可是,几十年来,身边不但没有这样的文化人,就是文化风格,也时时都在发生着改变。现代文学,似乎更偏向于轻浮。
2006年,我去东莞中山开了一家旅馆。可是,这旅馆只开了三个月,便开不下去了。旅馆里吸毒盗窃,诱奸妇女者成堆。派出所隔三差五地来旅馆查户口。查的时候,连同老板一起,抓起了就要拿钱去赎人,整日心惊胆颤地。到后来,旅馆里还是出了人命案。不得以,丢了几万块钱成本,离开了那个繁荣的成市,回到了自己的家。
回家的感觉真好,每天除了看看电视,就是吃饭。这样的生活,又让我想起了书里的女主人。想起了在中山唯一的收获,就是在那里的出租房内,我曾看到过一个小本本,那是专门描写男欢女爱,不堪入目的动物兽性。
回家闲下来的我,通过一段自我疗养后,恢复了去中山之前的精神面貌。那个传说的故事,更频繁地缠绵于我的脑海。可是,“写小说”这个词,在一般人来说,那都是大文豪干的事,我只有高中毕业,且丢弃了二十多年了。虽然曾经的文章还算可以,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还能写如此巨著吗?几个月的犹豫中,主人公的形像,在我的脑海里越来越像真的了。
有一天,在看电视的时候,有个学者给了我启示。他说:“在写故事的时候,不要讲究文笔和错别写,而是要快速地把想到的故事轮廓记下来。先有了流畅的轮廓,修改时再去着情加上文笔,这故事不好都有八成精了。如果让一个暂时失了记忆的文字卡了后面的故事,那你这长篇很容易变得干涩。因为,另外强行接下来的情节,总是不及当时接下来的流畅。”而我写东西,恰恰就是爱卡在错别字上。有了学者的这番启示,我便开始了故事的记载。
说实在的,我写书与别人不同,不是因为写书而建构人物,而是人物逼着我写书。动笔了这才发现,人物在脑海里呼喊着快点,而我的笔下却总是不知如何下笔。那些曾经很熟悉的,也经常看到过的,很简单的字,就是不知道它们的具体结构。十个字中,竟然有三个到四个不知如何下笔。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