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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季默驰,你混蛋!你凭什么弄坏我的手串!季默驰,你混蛋!”
她爬起来奔向高大的男人,却险些因为光脚被滑倒。
是季默驰不着痕迹地扶了她,可气昏头的她根本察觉不到。
她捶打撕扯着季默驰的衣服,指甲在男人坚实的肌肉上留下红色的痕迹。
“那是我的东西。”季默驰沉声。
“你送给我的就是我的东西!你不讲道理!”
这是黎麦第一次对季默驰强硬,也是她第一次骂他。
为了她珍爱的东西,或许,也为了她长久以来的压抑。
季默驰终是被她闹烦了,一把抓住她手腕,色厉内荏地低声吼她,“你闹够没有?”
“没有!季默驰!你赔我的手串!”黎麦发疯,发丝散乱,声嘶力竭。
季默驰从没见过这样的黎麦,这一次,竟然连他生气她都无动于衷,像只暴躁的小母猫。
“再买一条。”
他垂眸下来,声音软了几分。
听到这句话,黎麦忽然就安静了。
再买一条,轻描淡写的回答,仿佛原来那条被扯坏的根本不值一提。
可黎麦在乎的是那条手串的意义,是无可取代,是唯一,是他们回不去的曾经。
女孩子面对心爱的人,总是会心思细腻,想很多很多。
黎麦就是,她本以为自己就像这条手串一样独一无二,具有特别的意义,可实际呢?季默驰身边来来往往的女性还少吗?
她黎麦算什么呢?家世,背景,才华,一无所有。
许多人都夸她漂亮,有气质,就这一点好处吧?那她在季默驰身边又算什么?以色侍人吗?
黎麦的脑袋里一片浆糊,负面情绪排山倒海而来,压得她喘不过气。
季默驰见到突然安静下来的小猫,还以为她想通了。
又看到她梨花带雨的可怜模样,忍不住用浴巾裹好抱回房间,还为她吹干了头发。
黎麦始终洋娃娃一样默不作声,精致地像不食人间烟火。
这是季默驰最喜欢的模样,安静,乖巧,懂事,不会让他觉得烦,能够让他安心。
风暴似乎偃旗息鼓了,季默驰却来了兴致。
黎麦还是那副静默的模样,直到贴近后,她闻到了男人身上属于其他女人的香水味。
她下意识躲了下。
就这一个细微的动作,惹恼了季默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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