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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生得一双大手,一双大眼,还有一双大脚。大手从小干农活,栽秧割麦摘棉花,一年四季在黄土地上劳作。十七岁那年,她和流浪唱花鼓的李万顺对上眼并嫁给他,跟着他用这双手学会了打三棒鼓,学会了敲碟子打湘莲,再后来又靠这双大手摸清了烹饪门道,做得一手好菜,愣是把“东门小饭馆”做得红红火火。翠姑的一双大眼忽闪闪,李万顺在被窝里时常说,爱死这双眼睛,当初就是被看了一眼,骨头酥麻非她不娶。翠姑的脚大,五大三粗,可李万顺从来不嫌弃,他说多亏这双大脚塌实有力,灾荒年跟着他走街串巷,走遍了广褒无垠的江汉平原,最终来到云江县安家,成为城里人。这些年来,翠姑起早贪黑,千辛万苦,和李万顺一起卖力的Cao持,家底也渐渐殷实起来,若没有翠姑的大手大脚,哪有李家的今天。
可是,翠姑这些年在城里长了见识。她发现大手大脚真不是什么可炫耀的事,小脚女子才是男子的择偶标准。“娶妻要娶小脚妻”,即使是家徒四壁的贩夫走卒也以能娶小脚女人过门为赏心乐事。订婚之时,三寸金莲缠裹得如何必定是男方急于得知、多方打听的闺阁秘密之一。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找个好婆家,以便取悦官人、光耀门庭,母亲们在闺女很小的时候就将女儿除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慢慢折弯,窝在脚心下,然后用布缠起来。大脚女人往往遭人耻笑,甚至难以出嫁。否则,如果别人骂你一句“这女子好大脚”,那可是很没面子的事。
翠姑寻思明白了,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不能再像自己一样,长着一双贵人们耻笑的大脚,也不能走自己的老路,将来,她们要做城里的贵妇人。好在大女儿贞兰是个好孩子,听话懂事,从六岁起裹脚,忍痛捱苦多年,终于裹就了一双三寸小金连,成为这东门一街两巷美谈。就因为这双小脚,这两年媒婆不断上门,要不是打算留着招女婿,年方十七的贞兰早出嫁了。
可是,甘蔗没有两头甜。贞香三岁跟姥姥到乡下钟滚垱,七岁从乡下回来就开始裹脚。翠姑照样每次将她的双脚在热水中浸泡洗干净,待脚温热而柔软,将大拇趾外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