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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您忘了?您的佳作啊”这时二狗以为少爷忘了他的诗,想提醒他。
“滚,别烦老子”林玉恶狠狠的瞪着他,那首打油诗一出来,他肯定出不了这门,这帮书生一人一唾沫都能淹死他。
这时,门外的天气真是应景,里面以冬为题,外面就开始下起了雪。
看到此景,林玉不由得愣了起来。
唐朝贫富差距很大,那些没钱的百姓,不可能买貂皮衣穿,有的只能裹着被子出门。
再看看这满屋子的读书人。
“算了,字丑点,没关系的吧?”
林玉开始下笔了。
在身后的委屈的跟个小娘子一样的二狗子越看越不对劲,林玉的那首“佳作”什么时候那么多字了?最后更是差不多写满了宣纸。
心存疑惑,但他又不敢多话,打扰到了少爷,少爷搞不好真的把他给卖了。
林玉一主一仆没什么人接近他们,因为两人的样子就不像是读书人,自然也就没人看林玉写什么。
“呼......”
良久之后,林玉松了口气,写了很多字,这毛笔用的真不顺手,手酸的不行。
“少爷,您写的是什么啊?我就知道少爷您天纵之才,能不能给二狗我讲解讲解?”
二狗子立刻凑了过来,一通马屁不要钱的拍过来。
在他的认知之中,林玉写的,肯定是佳作,犹如那“隔壁寡妇你别走”那样他都能懂得佳作。
“你懂个屁”林玉白了他一眼,说道:“卷起来,交上去吧”
“好嘞”二狗子屁颠屁颠的交了上去。
林玉满意的点了点头,心想这回夺冠夺定了。
那大热门长孙明已经早早交上了自己的作品,也是一脸傲然。
看到那鼻孔朝天的样子,林玉就不爽。
待会孔颖达一宣布,林玉就立刻走出去装个笔,长孙明恐怕做梦都没想到,能碾压他吧。
现在眼高手高的长孙明并没有发现林玉的存在,到时候给他个惊喜。
这时,一阵沁人心扉的幽香扑面而来,一个身穿素白色的女人从林玉面前走过。
同时,眼前一白,下意识动作,一跳白色的丝巾被林玉抓在了手里。
那个路过的女人转过身来,对林玉做了个妇礼,声音细滢,好像很不自信,道:“公子,失礼了,能否归还女子手帕呢?”
“......”林玉当场愣在原地。
因为,他眼前不是黑头发黑眼睛的黄种人,而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妞。
身材高挑,皮肤皙白无暇,白纱面巾下能隐约看到,高挺的鼻梁,艳红色的红唇。
一个外国美人,穿着大唐的衣服,身上有着唐朝女子的温柔,而且声音还那么好听,没有口音?
“好漂亮啊”
林玉忍不住感慨道,他的审美跟唐朝人自然是不一样的。
就在林玉感慨了三个字后,说出齐刷刷的看过来。
他们的眼神都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