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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男人女人,出远门觉得不保险,就把钱......或者粮票藏到内裤里。
可是劫匪也见过这种内裤,全身上下搜不出来,就往内裤里搜,场面一度很尴尬,尤其是女人被搜出来之后,往往下场不太好,拉到厕所里失身一次也是有可能的。
出门可以带枪,这没问题,货车司机弄一把,防身杠杠的,但是学校里一般没有,李湛跟到宿舍,对方居然掏出一把枪,把他吓一跳,连忙高举双手说:“酱黄瓜我不要了,我就是想提醒你一下,这东西吃多了致癌,悠着点吃。”
“致癌?”
“呃......就是一种大病,总之你少吃点,或者用水冲一冲,把劣质酱油冲掉。”
对方的表情缓和下来了。
与此同时,李湛也认出了他是谁。
他叫刀全胜。
纯正的傣族姓氏,跟他一样是五班的,记得高一开学,人家穿的还是傣族服装,无袖对襟的黑马甲,头上裹着黑头巾,皮肤晒的也是黑黢黢的,又憨又壮,大家都叫他刀老包。
跋山涉水的来上学,很不容易,每次来都背着竹筐,里面装满了拌酸菜的竹筒饭,同学们以汉族为主,看见他带的饭稀罕,都想尝尝,他很大方的分一分,看着同学们吃的开心,他也很高兴,等到月底他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他一毛钱的饭费都没有,从家里带来的竹筒饭吃一个月,被同学们分走,自己不够吃,也不好意思跟别人要,每到月底都挨饿。
前世李湛记得他,是因为他们俩都很穷。
李湛一天五毛钱的饭费,早饭不吃,中午大吃一顿,晚上去食堂拿个窝窝头,忍到半夜,在被窝里啃,刀全胜比他更惨,天天在食堂门口闻味儿!
有一次李湛实在看不下去了,掰了半个窝窝头给他,他摇摇头说不用,竹筒刮一刮还能刮出二两米。
脸都饿瘦了还能笑得出来,确实有点憨。
除了这一点交集,平时没什么来往,高中三年一直不太熟,后来同学聚会,听说他当了路霸,打劫一辆货车的时候,同伴开枪打死司机,发现里面还有个半大孩子,刀全胜好心留那孩子一命,不成想,汽车座椅下面藏着土枪,那孩子等他一转身,轰他一枪,送他去投胎了。
前世李湛听了他的遭遇,就觉得很奇怪,这样一个老实厚道的男孩,为什么会当路霸?
这时刀全胜好像也认出他了,指着食堂:“你不是那个......谁来着?”
“给你半个窝窝头的就是我。”
“哦对,想起来了,对不起啊。”刀全胜把土铳塞到床铺底下,疑惑的问道:“欸不对,你也挺拮据的,怎么把好好的酱黄瓜扔了?”
他笑道:“时代不同了,现在流行做生意,我去外面倒腾了一些破烂,卖了点钱,足够吃饭,正好到饭点儿了,要不我请你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