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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百姓都说朝曦公主是帝王最为宠爱的孩子,可是又有谁会相信,世上竟有女儿出嫁,父母不曾出面的道理。
我却暗自庆幸,帝王能够始终保持本性。
送亲队伍已经走了十日,我每日窝在婚车中,盖着红盖头,筹算着逃生的可能。
孑然一身,我可杀可剐,但我不愿有人为此遭殃。
今生,我尝够了连坐的滋味。
所以,我不曾对任何人暴露我的身份,也因此,失去了太多次跑路的机会。
在迟疑纠结中,我被送进了那位可汗的营帐。
由于朝曦先前极力拒绝这场婚姻的态度,大邺派来的送亲队伍已在昨日离开。
今日是塞北的大婚。
和大邺的繁文缛节有所不同,塞北的婚礼简单而又奔放。
是夜,在各邦首领的拥簇下,那位可汗晃晃悠悠走进了营帐。
门外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事到如今,我只有死路一条。
“我不是朝曦公主,你杀了我吧。”
我一把扯开红盖头,将匕首稳稳掷在他面前。
蓄满了胡子的男人瞟了我一眼,抬脚踩在了匕首的把柄上。
“我早就知道你不是公主,而且我知道你会武功。”
说罢,他竟然扯下了外衣,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身边,上下打量我。
我摸不清他的想法,只能偷偷攥紧了藏在袖内的海棠玉步摇。
这是朝曦最爱的一支发簪。就在临别之际,她亲手塞给了我。
“士可杀不可辱,还望可汗允许我死得体面。”虽是求情,但我的语气更加冰冷。
那个男人玩味地笑了一下。“我为什么要杀你?”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的眼睛流露着精光。我知道那是猎人面对猎物的眼神。
“你运气不错,近来是我邦的祭祀节,虽然我杀人就和宰羊一样,但每年这时候我都不想生出事端。”他继续脱衣服,直到全身只剩下一条衬裤。
他向我挑眉笑了一下,虚虚作出一个向前扑的动作。
我不为所动,冷眼打量着他的一切。
在朝曦身旁,我侍奉了三年。之后,我进了军营,日常作息和男子无异。
男人的身躯,我看过没有八百,也有一千。更别提,我打退了多少对我有非分之想的男人。
见招拆招即是。
那人看我没有什么反应,撇了撇嘴,直接躺在了枕头上。
“我没看错,你胆子不小。”
我冷哼了声,“你胆子也不小,也不怕半夜我杀了你”。
他没有再理我,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帐内鼾声如雷。
3.五年
我夜不能寐,时刻担心着朝曦的安危。
按照我给她安排的逃亡之路,她现在已经上了水路。
轻舟会过万重山,过了三峡,她会获得重生的自由。
而我的自由,大概是父亲被贼人陷害入狱那一刻,就已经随风逝去了吧。
醒来之后,那人好似看不见我,兀自穿上衣服,出去练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