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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我们发了,这盔甲我见过,是当兵的盔甲,能卖个好价钱,不过有些磨损,得打磨一下。”
一个劫匪兴高采烈的提着盔甲说道,仿佛眼前的盔甲已经换成了白花花的纳尔币一样,甚至已经看到了酒馆里面的一些妙龄少女在向自己招收,当劫匪以来除了酒馆的女人几乎没有人愿意跟劫匪在一起,抢到的良家女子肯定也是先送给老大。
两眼慢慢放光。
“嗯,你们去安排把,我要跟俘虏们讲一下我的主意!”
头儿点了点头随后望向了斯噶尔一行人,首先看向的自然是斯噶尔与乌尔贝索斯,因为盔甲就是出自二人的身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出身在一个贵族的家庭,因为寻常的士兵可不敢穿着盔甲乱窜,帝国讲究的就是军纪,如此一来如有贵族子弟才能如此张扬了。
卖给那些外族人或者矿洞当苦工倒不如让他们自己交赎金,放一人回去等通知。
“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劫匪头子朝着两人说道。
“左一”
“盖伦”
在斯噶尔的示意下,两人都报了一个假名字,在没有骑兵之前可不能用真名字要不然别人知道你堂堂一个领主居然被劫匪俘虏过心里难免升起轻蔑之意。
“左一?盖伦?”
“斯,这两个名字没听过啊,达拉奴提卡没听说过有这两个贵族啊,难道是外地的?”
劫匪头子看了看两人,身上的穿着也不像是阿塞莱人啊,阿塞莱的蛮子,一身蛮力也不修边幅,眼前二人除了有点脏以外,外貌仔细一看还是有些英俊的。
劫匪头子摇了摇头,算了,懒得想这些事,既然不认识那就卖到酒馆当苦工,即便的其他地方的贵族,他也不敢去其他地方出头啊,毕竟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劫匪,如果自己去了那边,无疑的抢了别人的饭碗,如果比自己弱小还好,比自己强大的话,黑吃黑的事情可是很常见的。
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情,他可不会干,随后开始了一系列的宣传当劫匪有多好,多舒服,什么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夜夜笙歌,要多好有多少,当然也有几个村民动心了,直接临时倒戈,摇身一变变成了劫匪,而他们的投名状则是,殴打眼前的同乡人。
斯噶尔起初还以为是诈降,谁曾想硕大的拳头朝自己打来的时候那可是摔得七荤八素,毫不留情,什么同乡袍泽都是屁话,自己能活下去才是王道,与其被卖到别的地方当奴隶还不如当一个劫匪来的痛快,最起码自由,这是大多数投降劫匪村民的想法。
“哈哈哈哈!”
劫匪头子肆无忌惮的笑起来,眼前这一票无疑又壮大了自己的实力。
一拳,一拳,一脚,又一脚,斯噶尔的身子骨可没有那么强硬直接昏死了过去,昏过去的最后听到的就是乌尔贝索斯的呼唤还有劫匪头子的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