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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许初星代言的香水广告,一张熟悉的侧脸,迎着光,线条俊朗。
他代言的那款香水已经卖得火爆,广告牌上那张照片也成了粉丝眼中永远的神。
如今他的脸满大街都能看见。
我平静地摇上车窗。
做完护理,临走前医护端过来一杯桂圆茶递给我,她们惯来嘴甜:
“您这皮肤保养得好,跟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差不多了都。”
我轻笑:“该花钱的时候还是得花钱。”
我如今的年纪,不好好保养哪里来的这么好的状态。
我想起来,五年前,在酒吧里,我也说过这话。
我虽然算不上极其富有,但是为一个酒吧驻唱一掷千金,是小事。
当时,酒吧里,唯一的一束明黄的光洒在许初星身上,他低着头,闭着眼,站在光里,弹着吉他,嗓音深情。
我觉得很好听,原本空空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塞满了。
那天晚上,他唱了一首接一首,嗓子都快唱哑了。
是我花钱点的。
后来酒吧里再也听不到他唱歌了。
因为他都在包间里给我唱歌。
有一天,许初星和我一起从包间里出来,碰到一个喝醉的女孩,那个女孩晕晕乎乎地跌了过来,被许初星一只手臂捞住。
她使劲睁了睁眼,瞥见了许初星身旁穿戴着一身奢侈品的我,带着哭腔说:“我说怎么都见不到帅哥了……呜你们怎么都这么没出息!”
我说:“小姑娘,该花钱的时候还是得花钱。”
她猜得也没错,就是那天在包厢里,我跟许初星达成了协议,我给他一百万,他当我的男朋友,三年。
连续几天,他给我唱歌,都是唱到我不再花钱点他为止。
我笃定,他很缺钱。
那个女孩被工作人员扶走了,我笑出声来。
许初星告诉我说:“孟莱,你喝多了。”
他贴得很近,呼吸均匀,我的脸有点烫。
我笑嘻嘻地手一揽:“我没喝多。”他被迫被我揽弯了腰,我在他颈间嗅了又嗅,捧着他的脸,若即若离地亲了上去。
包间走廊光线昏暗,说不定突然就会有人经过。
唇齿间,酒气弥漫。
他按着我的后脑勺,吻得毫无章法。
年轻真好,我想。
2
没想到的是,这次招商会上,我会遇到许初星。
他离得很远,但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许初星穿着白色西装,手里端着一杯酒。
和曾今那个穿着旧旧的白衬衫,发灰的牛仔裤,随性弹吉他唱歌的许初星判若两人。
也是,谁能想到他离开我的那一年,就突然在娱乐圈爆火了呢。
我此前看过他上节目参加的那个比赛。
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是适合唱情歌的。
我去洗手间补了个口红,对着镜子满意地抿了抿嘴唇。
刚出门,一缕淡淡男士香水的味道飘来。
我想也不想,追过去叫了一声:“等一下!”
话一出口,再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