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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和傅星沉在一起后,我们的相处却跟普通朋友差不多。
他给我讲数学题,我帮他听写英语单词。
他打篮球,我给他送水。
我跑 800 米,他在跑道内侧陪跑。
每周五我们就去学校外面的小吃街吃饭。
我带他去吃路边摊。
十块钱的猪脚饭、五块钱两根的淀粉肠、三块钱一袋的酱香饼。
他每次都吃得很高兴。
我还纳闷,传闻都是假的吧。
太子爷明明很好养活,一点少爷脾气都没有。
直到有一天,他的室友找上门来。
「能不能别让星沉陪你去吃那种路边摊了!他已经挂了两次水了!」我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周五吃完路边摊,周一早上他就会请假。
把高岭之花拉下神坛,是有罪的。
高岭之花,就应该一直被仰望、被远观。
我刻意掩盖他和我的区别,其实大到我无法忽略。
他一双鞋是我三个月的生活费。
他喜欢的机车,够我们家还两年房贷。
他每逢寒暑假就出国玩,而我十几年来都没有出过市。
他是高的山,我是低的谷。
敏感又自卑的我用了一个很蹩脚的理由,提出分开。
傅星沉也知道我的理由是编出来糊弄他的。
但身为天之骄子的他有他的骄傲,从不曾低头求人,只是用那双湿漉漉的狗狗眼看着我,又气又委屈。
高三那年,他便出国了。
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