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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真会作诗,她站在屋中轻轻蹙眉,似是在思考。
他心中暗喜,现代人的优势就是厉害,这不,马上镇住了。
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红裙女子惊呼出声或者如痴如醉。
被倒吊着看不到表情,他只能开口道:“区区拙作,不知女侠觉得如何?”
“文邹邹,听不懂。”
红衣女子把长剑抱在怀里,淡然道:“作首能听懂的。”
“啊?!”
曹华愣在当场,这么简单都听不懂,还让他去那儿抄。
“怎么,不行?”
红衣女子微微蹙眉,又把剑拔了出来。
他脑中急转,开口道:“好好好,剑...剑起千钧惊日月,胆骇万里震云天,洞冥..九霄疑何故?不是凡人胜似仙!”
说完,他长松了一口气,还好有点古文功底,把这首打油诗硬憋了出来。
这要是再听不懂,那就真没辙。
“剑起千钧惊日月..嗯..不错..”
红衣女子连连点头,品位许久,还挽了个剑花,看样子是挺喜欢这诗。
“你还真是个读书人!”
女子在曹华面前蹲下,两人脸对脸,她微微偏头:“有这般才学,为何要当朝廷的走狗?”
暗香扑鼻,审视目光近在咫尺。
曹华面带苦色:“唉!我自幼清贫,寒窗苦读十年却年年不中,无银钱打点关系又得罪了权贵,只得投身典魁司保全性命。”
红衣女子半信半疑,皱眉道:“典魁司只要绿林上的好手,寻常人不可能成为典魁司走狗,你凭什么进去?”
典魁司分黑羽卫和鹰爪房,都是天子手底下的私军武艺高强,一般人可没那么好混进去。
他总不能说自己武艺高强,那不是找死,想了半天只能满脸惭愧道:“我是宦官,在宫内外传话跑腿的。”
时至此刻,也只能找这种借口,他就不信这女人还能检查身体。
“你是太监?”
房间内,红衣女子面对倒吊在房梁上的曹华,满眼诧异。
凑近仔细打量,却见他面白如玉细皮嫩肉,确实像传闻中的阉人,只是那两撇八字胡很扎眼。
“你怎么有胡子?”
“假的。”
曹华晃了晃脑袋,让她把胡子扯下来。
红衣女子撕下两片胡须,倒是一愣,剑眉如墨仪表堂堂,还是个少有的俊俏书生。
她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