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挂光了,可是他还好好地活着,而且还是完好无损地活着。除了命大之外,他还是骷髅族里的美人,骨头颜色白皙,无骷髅能比,阳光底下铮铮反光,黑夜底下清晰醒目,108根骨头根根纤细美到极点——典型的骷髅见骷髅爱的大美人。
可惜骨头再美也没有,骷髅族只剩他一个骷髅了,从此再也没有任何生物拥有对骷髅的审美观,所以——骨头的美白费了。
自恋的骨头挣扎地活着,成日成夜地唉声叹气自己的美白费了。在挣扎地活了N个岁月,在一个明月高照,繁星点缀的美丽夜里,骨头邂逅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阎罗。
话说那个时候,骨头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有明月为鉴,骨头做了一个好梦,若不是骨头没有分泌腺,他的口水可能就流成河了。
骨头梦见了骷髅族以前的生活,梦见的是骷髅族选美的那一段,他荣幸地被选举为骷髅见骷髅爱、最最最最最最靓丽的骷髅美人,他一下领奖台,就马上有一堆骷髅热烈地围了过来,那场面要对疯狂就有多疯狂。众星捧月的感觉让骨头很迷醉,更让他迷醉的是骷髅族第二美的白骨精向他投来的含情脉脉的眼神……
骨头醒了,他对上了一双美丽的眼睛,那双眼睛在看着他,在看着他,还在看着他!
——骨头的灵魂震撼了!
骨头又自恋了:瞧!我是大美人!连外族人都为我的美驻足!呜啦啦啦啦~~~~~
实际上,蹲在骨头旁边,看他做梦发痴半天的人是游荡来游荡去的阎罗,他是在看着骨头,在看着骨头,还在看着骨头!但他的眼神不是含情脉脉的那种,而是阎罗特有的木讷迟钝的直勾勾的白痴眼神。他盯了骨头半天,原因:这小东西很可爱,捡回去养养。
总结:骨头表错情了。
阎罗说:你跟我走吧。
骨头问:你谁啊你?阿娘说乖孩子不能和陌生人走。
阎罗:阎罗。
骨头:是借给女娲伏羲灵魂的那个阎罗大神?
阎罗点头:嗯。
骨头爽快:行!你和女娲伏羲他们一样是大神,以后我就跟你混了!有好吃好喝的,我和你二八分,你二我八。
阎罗点头:好。
然后,听妈妈话的乖孩子的骨头跟见面不到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