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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
“怎么看你都不像是能认识厉公馆的人,我告诉你,你别耍什么花样,也别想着逃跑,我们可是签了合同的,你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让人把你抓回来。”
听着红云姐的话,看着她说话的样子,有那么一瞬间以为站在我面前的是表姑妈。
“我是真的有事红云姐……”。
我都要哭了,那个男人那么凶,他要是就那样死在那里还好,要是没有死,按照他那个暴脾气,铁定给我一子弹。
我把手中的戒指拿到红云姐的跟前:“这个是那个男人给我的,说叫我……”
不等我把话说完,红云姐把戒指拿了过去,脸色很是不好看,好一会之后,才问:“这个扳指是谁给你的?”
“这个戒指是一个受了伤的男人……”
我一五一十的把事情告诉红云姐,她听完了把戒指还给了我,并且告诉我,她会叫人去,还个我擦了眼泪,用一种很是温柔的声音跟我说话。
别哭了,以后在这里有你哭的时候。”
在这里没呆几天,我果然体会到了红云姐说的那句话,有我哭的时候。
在这里呆了几天,我也知道这里不是个正经的地方。
可,那又怎么办?我签了合同,就像红云姐说的那样,我跑不掉,因为这种地方后面的势力不是我得罪地起的。
其他的舞女在听到我的遭遇之后,她们告诉我,如果可以赚到足够的违约金,可以离开,或者是找一个愿意给我支付违约金的人带我离开。
同时我还知道她们没有签合同,并且告诉我,像我这种签合同百乐门有不少,都是领班那几个为了拢住人,暗地里弄的。
在我问她们要不要离开的时候,她们先是一愣,然后用很愁苦的眼神看着我,摇了摇头。
后来,我知道了这叫生活所迫。
大概就像是在当小偷的时候偷钱包被抓住,我想回表姑家继续生活下去一样。
这个地方是供男人享乐的,而我则是提供给男人享乐,陪着他们跳舞,如果遇到老实的还好,遇到不老实的,很难捱,他会在跳舞的时候对你动手动脚的,这些我都不敢吱声。
后来,我才知道,跳舞的时候手脚不干净是要付钱的,而那些男人是吃定了我刚刚来不懂规矩,还不怎么会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