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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你看怎么样,嗯?”一个已经被肉挤的连眼睛都几乎看不见的男人捏了捏麦雨的脸,调笑着说道。
麦雨轻轻的拍打了一下他的手,娇声说道∶“讨厌,这里还有人呢!”
麦雨说完,有点炫耀般的看着坐在另外两个男人身上的女人。那两个人女人也没有让麦雨失望,朝她投过去一个嫉妒的眼神。
“你们两个人都出去,别在这里碍着本大爷办正事。”抱着麦雨的男人,看着包厢里另外的四个人不满的赶道。
“是是是,大哥,你和雨小姐慢慢玩。我们先出去喝点酒,贱人,还不快点走!敢在这里碍着大哥的雅兴,小心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坐在角落里的男人一巴掌拍在了旁边那个女人身上,警告说道。
他们出去以后,麦雨才开始缓缓的脱下了自己身上本就不多的衣服……
“幸好,还没有迟到。”余乐笙急匆匆的跑进了自己以前做兼职的图书馆里,看着坐在前台的男人,喘着气热情的打招呼道∶“老板,我来了。”
“小乐来了啊,每次都看见你这么辛苦的,我心里也有点过意不去啊。”本来坐在电脑桌前的男人看到余乐笙进来,笑得一脸勉强的看着她说道。
余乐笙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因为这家图书馆是余乐笙进入大学以后,找到的第一份兼职。后来余乐笙想要辞掉这份兼职,但是老板却看中了余乐笙手脚麻利,而且为人也比较真诚老实,所以用人情将余乐笙留了下来。
余乐笙也是一个重情的人,所以每天下午五点半都会准时出现在图书馆里呆上两个多小时。
“没事的,在这里工作,我也是非常开心和享受的。”余乐笙拿起自己昨天放在架子上的鸡毛掸子,准备开始打扫架子上的那些图书。
余乐笙倒是没有讨好他的意思,而是真的享受在图书馆里的时间。因为打扫完以后,余乐笙也总是可以多出一些时间来静静的看一些书。
“可是我还是觉得这样太自私了。以前我就不应该要强行把你留下来的,你现在都大四了吧,小乐?”图书馆的老板伸手拉住了要开始打扫图书的余乐笙,有点不确定的问道。
“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我哪里做的让你觉得不满意了吗